浙江省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简3篇)

时间:2015-08-09 07:48: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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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校长、教师和学生:

寒假和春节期间即将到来,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浙江省教育厅决定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1.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防火、防盗、防电、防溺水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学校要加强师生交流,积极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惑和需求。通过心理辅导和关爱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加强校园巡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1.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内外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度过寒假和春节。

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住宿和食品安全的管理。确保学生寒假期间的住宿条件安全卫生,严禁私自离开学校或租住不安全的民宿。同时,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和食品供应商的监管,确保学生食品的安全卫生。

三、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渠道

1. 学校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传达有关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信息。鼓励家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应对各种安全问题。

2. 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的情况,如家庭是否有人员外出、是否有人照看等,以便学校能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此期间,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希望各位校长、教师和学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祝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和春节!

浙江省教育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浙江省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校长、教师和学生:

寒假和春节期间即将到来,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浙江省教育厅决定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擅自离校

1.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寒假离校制度,不得擅自离校或私自租住不安全的民宿。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管,确保他们在校园内度过安全的寒假和春节。

2. 学校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寒假安排和行动轨迹。鼓励家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参与危险活动。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 学校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鼓励学生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如公共交通工具或由家长接送。

2.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的管理,确保学生在上下学的过程中安全无忧。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1. 学校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下载和安装不明来源的软件。

2.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保障学生上网的安全。加强对网络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及时更新安全补丁,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侵扰。

在此期间,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希望各位校长、教师和学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祝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和春节!

浙江省教育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浙江省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篇三

浙江省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寒假、春节即将到来,各地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高校学生离校返乡和春节、寒假师生外出走亲访友期间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前后的校园安全工作,让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假期,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6〕12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2016〕9号),对当前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安全大检查的文件要求,对校园安全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在寒假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二、多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寒防冻、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危险的活动和游戏,注意用火用电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船只。高校学生在离校时要以乘坐公共交通为主,教育学生不要私自包车,确保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安全。要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酗酒、不赌博、不接触毒品、不参加传销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成立假期宿舍管理临时组织,保证信息网络渠道畅通,并尽可能安排相对集中的住宿,确保安全有序。要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特别是关心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安排一定形式的慰问和文娱活动,丰富寒假和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文化生活。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提供适宜的学习和运动场所,确保假期正常的校园秩序。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和辖区内的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或传真上报省教育厅并电话确认,同时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和处置。省教育厅传真:0571–88008765,值班电话:0571–88008999。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浙江省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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