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倡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各位消费者:
我们身处一个快节奏、高消费的社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特发起这份消费者维权倡议书,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和支持。
首先,我们要呼吁各级政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当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对于商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我们要呼吁商家加强自律,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商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码标价,不得欺诈消费者,不得以次充好或者以假充真,不得变相加价,不得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同时,商家应当加强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与问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再次,我们要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学会辨别商家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有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动。同时,消费者应当加强自己的消费技能,提高对商品和服务的辨别能力,不轻易上当受骗。
最后,我们要呼吁媒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报道和宣传。媒体是社会舆论的重要传播渠道,通过报道揭露商家的违法行为,曝光不良商家,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媒体应当加强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报道与宣传,引导公众对于消费者维权的关注与支持。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消费者、商家、政府和媒体共同努力,共同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贡献力量。只有当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维权倡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各位消费者:
我们身处一个充满诱惑和陷阱的消费时代,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我们特发起这份消费者维权倡议书,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和重视。
首先,我们要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益,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当我们自己有了一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消费陷阱和欺诈行为。
其次,我们要呼吁商家加强自律,树立诚信经营的形象。商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充好或者以假充真,不得欺诈消费者,不得变相加价,不得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商家应当加强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与问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再次,我们要呼吁政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政府应当加大对于商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最后,我们要呼吁媒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报道与宣传。媒体作为第四权力,对于揭示商家的违法行为,曝光不良商家起到了重要作用。媒体应当加强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报道与宣传,引导公众对于消费者维权的关注与支持,推动社会的公平消费环境的建立。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消费者、商家、政府和媒体共同努力,共同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贡献力量。只有当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奋斗!
消费者维权倡议书 篇三
20XX年是建团X周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1、维护版权所有,购买正版书刊、软件等;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保护坏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作
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联合倡议单位:XX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总队
机械学院金属材料XX班
XX工学院餐饮服务公司
消费者维权倡议书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XX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XX县消费者协会第X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维权倡议书 篇五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XXX”。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