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经过学校教务部门的研究和决定,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提高教育质量,我校决定组织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全体普通本科学生,不限制专业类别。
二、转专业条件
1. 学生个人意愿:学生具备转专业的强烈意愿,明确了解目标专业的学习内容和就业前景。
2. 学业成绩: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业成绩良好,达到转专业要求。
3. 专业适应性:学生具备适应目标专业学习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三、转专业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详细说明转专业的原因和目标,并附上个人简历和原专业学习成绩单。
2. 专业确认:学生申请表提交后,由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学生的转专业意愿和条件符合要求。
3. 面试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进行面试选拔,由目标专业的教师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评审。
4. 结果公示:面试结束后,学校将公示转专业名单,并通知学生个人。
四、转专业期限和学分转换
1. 转专业期限:学生转专业后,按照目标专业的学制进行学习,不得延长学业时间。
2. 学分转换: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取得的学分将由目标专业进行认定,具体转换规则由学校教务部门制定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 时间安排: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专业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2. 权益保障:学校将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 咨询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和困惑,学生可随时向学校教务部门咨询。
各位同学,转专业是一个重要的学业决策,需要慎重考虑。希望大家能在充分了解目标专业的情况下,做出明智的选择。转专业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希望大家能充分把握这个机会,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祝愿各位同学在学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学校教务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组织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提高教育质量,我校决定组织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全体普通本科学生,不限制专业类别。
二、转专业条件
1. 学生个人意愿:学生具备转专业的强烈意愿,明确了解目标专业的学习内容和就业前景。
2. 学业成绩: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业成绩良好,达到转专业要求。
3. 专业适应性:学生具备适应目标专业学习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三、转专业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表: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详细说明转专业的原因和目标,并附上个人简历和原专业学习成绩单。
2. 专业确认:学生申请表提交后,由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学生的转专业意愿和条件符合要求。
3. 面试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进行面试选拔,由目标专业的教师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评审。
4. 结果公示:面试结束后,学校将公示转专业名单,并通知学生个人。
四、转专业期限和学分转换
1. 转专业期限:学生转专业后,按照目标专业的学制进行学习,不得延长学业时间。
2. 学分转换: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取得的学分将由目标专业进行认定,具体转换规则由学校教务部门制定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 时间安排: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专业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2. 权益保障:学校将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 咨询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和困惑,学生可随时向学校教务部门咨询。
各位同学,转专业是一个重要的学业决策,需要慎重考虑。希望大家能在充分了解目标专业的情况下,做出明智的选择。转专业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希望大家能充分把握这个机会,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祝愿各位同学在学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学校教务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组织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篇三
关于组织2017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本科即大学本科专业学历,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大学或学院开展,极少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已经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本科与专科相比,本科更着重于理论上的通识教育,而非应用上的专业教育和实际技能。本科层次学生毕业后一般可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少数人因为成绩或综合评价未符合学术要求,而只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关于组织2017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3〕123号),2017年普通本科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艺术类、体育类、春季招生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在本学期初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一批招生本科专业学生仅限于在一批本科专业间提出转专业申请;二批招生本科专业学生仅限于在二批本科专业间提出转专业申请(招生批次以山东省招生目录为准,其他省份招生的'学生按山东省招生批次标准执行);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只限于转入本学院范围内、且有转专业计划的专业(不适用于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各专业学生人数及可接收的学生计划数见附件1。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转入非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师范类专业。
二、教务处已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3〕124号)之学分制绩点计算办法计算出2016级所有学生总学分绩点(请2月26日后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各学院于2月26日—2月28日按专业公示总学分绩点及名次。
三、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有转专业意向、且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的学生,可在2月28 日—3月1日17:00点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4),相关学院于3月2日17 :00点前审核2016级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资格(申请转出学生名单请于3月2日9:00点后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业学籍”下载),转出情况统计表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有转专业意向、且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的学生,3月3日前填写好《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至本学院教学管理科。
四、有转专业意向、学习成绩排名不在专业前30%、但具有明显专业特长的学生,需于3月1日前将《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书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统一审核转专业资格。
五、相关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专业特点及《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办法》,修订具体的考核选拔办法,于3月2日17:00点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于3月3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专业申请转入的人数和选拔办法。对于同时向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六、根据学校转专业总体时间安排,各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应于3月4日—3月5日完成,3月6日—3月7日向学生公示选拔结果。申请转入的人数不足计划数且不组织面试的学院,请务必与学生本人联系,确认最终的选拔结果再予以公示。3月7日17:00点前将公示后的选拔结果报教务处,报送的纸质材料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xjk@sdut.edu.cn。
七、教务处于3月8日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为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八、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3月9日(第二周周四)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九、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查看学院选拔的转专业结果。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果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院公示期间向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后,一律不得退出,必须到新的专业学习。(提示:为保证转专业学生能在转入专业顺利学习,请各学院提醒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转专业报名前务必了解相关拟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并到拟转入专业进行课程试听。)
请各学院通过信息栏、网站等途径及时向学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以使本年度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咨询电话:2780393
转专业举报电话:2780507
教务处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