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为了积极应对环境污染问题,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计划收集一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典型案例,并将其作为经验借鉴和推广的依据。现向各位部门负责人发出通知,请您积极报送相关案例。
一、报送要求
1.案例范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
2.案例内容:案例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反映出第三方治理对环境污染改善的显著效果。
3.案例材料:请提供案例的详细材料,包括案例背景、治理目标、治理方案和实施效果等内容。同时,请提供相关数据、图片和视频等支撑材料。
二、报送方式
请将案例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同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报送”。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案例材料报送完毕。逾期提交的案例将不予受理。
四、后续处理
我们将对收到的案例进行审核和筛选,并选取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集。同时,我们也将根据案例的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点评。评选结果将在2023年初公布,并向各位报送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感谢各位对环境治理事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希望通过本次案例报送活动,能够激发更多的治理创新和经验分享,共同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突破。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门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报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
为了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计划收集一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典型案例,并将其作为经验借鉴和推广的依据。现向各位部门负责人发出通知,请您积极报送相关案例。
一、报送要求
1.案例范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
2.案例内容:案例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反映出第三方治理对环境污染改善的显著效果。
3.案例材料:请提供案例的详细材料,包括案例背景、治理目标、治理方案和实施效果等内容。同时,请提供相关数据、图片和视频等支撑材料。
二、报送方式
请将案例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同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报送”。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案例材料报送完毕。逾期提交的案例将不予受理。
四、后续处理
我们将对收到的案例进行审核和筛选,并选取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集。同时,我们也将根据案例的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点评。评选结果将在2023年初公布,并向各位报送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感谢各位对环境治理事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希望通过本次案例报送活动,能够激发更多的治理创新和经验分享,共同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突破。
特此通知。
环境保护部门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报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篇三
关于报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推广成功经验、管理制度和有效模式,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现面向全国组织征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据悉,此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对象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等领域投入运营、已开工或已签订合同并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报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7〕7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推广成功经验、管理制度和有效模式,现面向全国组织征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对象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等领域投入运营、已开工或已签订合同并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
二、征集条件
按照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导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应操作规范,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并在第三方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建立、规范性合同、价费机制建立、投融资机制创新、全程监管体系建立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价值,适于向社会公开推广。
三、申报材料要求
具体项目案例申报材料应内容真实、层次清晰、数据准确、观点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包含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名称、所属行业、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社会资本方概况、项目目前进展情况、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内容。
(二)典型案例借鉴价值
根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的任务要求,典型案例的.借鉴价值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1、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建设。项目所在市(县)对第三方治理企业或特许经营企业选择、收费管理、投资回报、运营补贴、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过程监管、违约处罚等制度建设情况。
2、项目收费机制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所在省、市、县收费机制建设情况,包括调整完善处理收费标准、提高收缴率等;收费不能满足投资者弥补成本、合理收益的,政府补贴制度设计及绩效考核等。第三方治理项目价格、收费合理调整等。
3、项目投融资机制创新。第三方治理项目融资模式及筹资渠道。地方政府通过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情况等。
4、项目监管体系建设。第三方治理企业选择模式。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项目付款方式。第三方治理责任界定、效果评估等。
(三)相关证明文件
请提供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材料电子版(同时提供封面及盖章页扫描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文件及政府会议纪要等材料,并结合实际提供与典型案例有关的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四、申报方式
本次案例征集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批复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省(市)可报送2-3个典型案例,其他省(市)报送1-2个典型案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出的典型案例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广,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
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本地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五、报送截止时间及方式
典型案例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8日。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将申报文件及材料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崔洪运
联系方式:010-68505601 13683267690
fgwhzshbc@126.com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
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