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的作用及相关问题解答 篇一
离职证明是一份由原雇主提供给离职员工的文件,它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介绍离职证明的作用,并解答一些与离职证明相关的常见问题。
首先,离职证明对于离职员工来说,是一份重要的就业文件。在求职过程中,雇主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最近的一份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可以证明员工的离职信息,包括离职日期、离职原因、工作表现等。这些信息对于新雇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背景和能力,做出更准确的招聘决策。
其次,离职证明对于离职员工来说,也是一份重要的个人证明文件。离职证明上的信息可以证明员工在离职前的工作经历和表现。这对于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在将来的求职过程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经验。
此外,离职证明还可以作为员工个人权益的保障。在一些情况下,离职证明可以作为员工申请失业保险、社会保障金等福利的依据。离职证明上的信息可以证明员工的离职事实,帮助员工享受应有的权益。
在解答一些与离职证明相关的常见问题之前,需要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员工的离职情况。雇主在提供离职证明时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或隐瞒真实情况。
常见问题解答:
1. 如何向雇主申请离职证明?
答:通常情况下,员工可以向自己的上级或人事部门提出离职证明的申请。申请时,可以提供自己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员工编号)、离职日期等,并说明离职证明的用途。
2. 能否要求在离职证明中注明离职原因?
答:离职原因通常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私人事务,雇主有权选择是否在离职证明中注明离职原因。但是,如果员工认为离职原因对自己的求职有重要影响,可以向雇主提出请求。
3. 如何处理离职证明中的有争议的信息?
答:如果员工认为离职证明中的信息不准确或有争议,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离职证明对于离职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份重要的就业文件,可以帮助员工在求职过程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经验。同时,离职证明也是员工个人权益的保障,可以帮助员工享受应有的福利。在申请离职证明时,员工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离职证明的作用及相关问题解答 篇三
离职证明的作用及相关问题解答
目前很多人还不知道离职证明的作用,有的人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要求交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这时才开始回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提醒大家,为避免事后补救的麻烦,大家在离职时注意向原单位申请开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什么?
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公司时,由原公司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受雇情况的证明。
离职证明到哪里申请?
离职证明可以由本人在离职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人力资源部可以证明员工的受雇日期、担任职位、离职原因等信息。
离职证明的作用
离职证明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为避免人事纠纷而开具的证明。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申请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1.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2.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离职证明怎么写?离职证明范文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自 年 月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 职务,至 年 月 日因 原因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章)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的作用
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有社保转移单也能证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过,但离职证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担心求职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现象,如被前一家公司开除或辞退的话,则一般是不会帮你开立证明的。所以有一个就最好了,说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认可。
可以的,也是应该的,新单位担心你和
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请参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则失业后,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亦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或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影响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失业保险金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给劳动者造成其他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请求,赔偿其他实际损失,但不再承担法定失业保险金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