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减灾工作通知 篇一
近期,受气候变化和降雨增多的影响,我市防汛形势严峻。为了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启动防汛减灾工作,并特发此通知,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提高防汛意识,做好准备工作。
首先,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防汛预警信息,向群众发布准确、及时的防汛信息,提高市民的防汛意识。同时,要加强对低洼地区、易积水地区的巡查,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及时清理堵塞物,减少积水的风险。
二、加强防汛设施建设。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加强对河道、水库、排水系统等防汛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强对堤坝、山体等薄弱环节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确保防汛设施的完好。
三、组织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确保在发生灾害时能够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援。要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受灾群众的疏散工作,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四、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应对能力。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将灾情、救援进展等信息传达给其他部门,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要建立健全信息上报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防汛意识。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防汛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媒体、广播、网络等渠道,向市民普及防汛知识,告知他们如何应对灾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防汛减灾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防汛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参与防汛减灾工作,做好应对灾害的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汛减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抵御洪涝灾害的威胁。
防汛减灾工作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
近期,我市防汛形势严峻,为了做好防汛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此通知,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努力。
一、提高防汛意识,共同应对挑战。
面对气候变化和降雨增多的情况,我们要提高防汛意识,做好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更新防汛预警信息,向市民发布及时准确的防汛信息。市民要注意听从防汛指挥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个人的防汛准备工作,确保自身的安全。
二、加强防汛设施建设,提高抗洪能力。
防汛设施是我们应对洪灾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河道、水库、排水系统等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薄弱环节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确保防汛设施的完好。只有设施完善,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洪涝灾害。
三、组织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要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受灾群众的疏散工作,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四、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应对能力。
信息共享是应对洪灾的重要手段,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将灾情、救援进展等信息传达给其他部门,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要建立健全信息上报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防汛意识。
宣传教育是提高市民防汛意识的重要途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市民普及防汛知识,告知他们如何应对灾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通过媒体、广播、网络等渠道,向市民传递准确的防汛信息,让他们了解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性。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督导检查是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每个环节都做到位,我们才能有效应对洪灾。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能够积极参与防汛减灾工作,做好应对洪灾的准备工作,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抵御洪涝灾害的威胁,为建设安全、和谐、美丽的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防汛减灾工作通知 篇三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市政局,各施工、监理、燃气等企业:
为切实提高行业汛期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的通知》(清防〔2017〕11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日底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防汛演练和防汛减灾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针对今年我市汛期长、降雨强度较大、台风多等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由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明确人员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演练和宣传计划,迅速组织开展演练和宣传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演练
各地各单位在做好物资储备、应急抢险设施设备维护补充及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培训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雨、雷、风三要素,认真做好责任区域防汛演练工作。
(一)建筑施工
各地住建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分别结合实际情况,重点选择开展恶劣天气条件下建筑施工深基坑垮塌、边坡崩塌、起重机械倒塌、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及泥石流、触电、雷击等应急演练工作,演练要注重体现前期监测和预警及险情发生后人员的安全撤离情况。各地住建部门在自行开展演练的同时,要督促本地区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市政公用设施
各地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选择开展城市桥梁和燃气管道等市政设备设施被雨水冲毁(断)、生活垃圾填埋场坝体出现裂纹、城市公园浸水等的应急处理演练,市政管理、燃气等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抢险工作。
(三)既有房屋
各地住建部门要选择演练城市低洼地、棚户区等内涝易发地区,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房屋和严重失修失养危旧房屋,公租房,地质灾害点附近的房屋,房屋主体上的广告等附属设施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理。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住宅小区积水、地下室或配电室进水及空调外机、雨棚、高空悬挂物出现险情等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设备、沟渠的疏通、防倒灌和水体带电处置的演练。
各地各单位要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防汛应急演练工作,并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宣传计划,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等平台或通过设置专题栏和警示牌、张挂宣传横幅和标语等方式,加强汛期防灾减灾知识等的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氛围。
各有关企业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26日前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信息报送工作,并请于4月28日前将本地开展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情况及相关图片等资料报送我局安监站。(联系人:谢xx/张xx,联系电话:3xxxxxx,邮箱: )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防汛减灾工作通知 篇四
各村(社区):
按照《成都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成减灾办发[2017]7号)、《中共邛崃市委办公室 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邛委办字[2017]46号)和《邛崃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邛民发[2017]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汛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识到位,确保各项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绷紧防大灾、抗大灾这根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和措施细化到每个领域、贯穿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个岗位。村(社区)干部要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二、部署到位,确保灾情管理和报送工作不出纰漏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灾情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落实专人负责灾情报送,不得在防汛季节期间任意更换灾情报送工作人员。灾报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主动联系xx镇相关部门,畅通联系渠道,确保一旦有灾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上报xx镇人民政府。
三、谋划到位,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
各村(社区),要提前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筹划,对易保存的生活物资要提前进行储备(如棉被、棉衣等)对不易长期储备的生活物资(如大米、菜油、矿泉水、方便面等)要主动对辖区内的超市、粮油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供应协议,确保一旦灾情发生,能第一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对易造成桥梁、道路、通讯等中断,形成‘孤岛’的村(社区)、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临近村(社区)结对帮扶机制,确保灾情一旦发生,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同时要鼓励辖区内居民家庭储备一些必要的应急物资(如矿泉水、粮油等),强化家庭灾害自救意识。
特此通知。
xx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