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通知 篇一
尊敬的用户:
您好!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要求,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公司决定对电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要求,电价调整将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届时,新的电价标准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用户。
二、调整原因
电价调整是为了适应能源市场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需求。随着能源供应结构的调整和能源成本的变化,电力行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保障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调整电价是必要的措施。
三、调整范围
本次电价调整将涉及工商业和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规定,调整幅度将根据不同用户类型和用电量进行差异化调整。具体的调整细则将在后续公布。
四、调整影响
电价调整将对用户的用电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居民用户而言,电费可能会有所增加。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电价调整将对生产经营成本产生一定影响。我公司将积极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
五、用户权益保障
为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严格执行电价调整政策。同时,我公司将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电价调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如用户对电价调整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随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及时解答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为了方便用户了解电价调整情况,我公司将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用户可定期关注我公司的通知,及时了解电价调整的具体细则和影响。
最后,我公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电价调整是国家能源发展的需要,也是电力行业改革的重要一步。我公司将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谢谢!
电价调整通知 篇二
尊敬的用户:
您好!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公司决定对电价进行调整。为了让用户更好地了解电价调整的相关情况,特向您发布此通知。
一、调整背景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公司决定对电价进行调整。电价调整是国家能源局的决策,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调整后的电价将更加合理、公平,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二、调整目标
电价调整的目标是实现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用户的合理用电。通过调整电价,鼓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调整后的电价将更好地反映电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促进电力行业的市场化运作。
三、调整原则
电价调整将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电价调整过程中,我公司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差异化调整:根据用户类型和用电量的不同,电价调整将采取差异化的措施,合理分配用电成本。
3. 适度调整:电价调整将适度控制,避免对用户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过大的影响。
4. 透明公开:电价调整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用户可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电价调整的具体细则和影响。
四、用户权益保障
我公司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电价调整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我公司将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答用户的疑问和投诉。如用户对电价调整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的地方,可随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尽快解决问题。
五、信息发布
我公司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电价调整的相关信息。用户可关注我公司的通知,及时了解电价调整的最新情况。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共同推动电力行业的发展。
谢谢!
电价调整通知 篇三
xx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xxx]261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销售电价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65分钱。为进一步促进“双转移”战略的实施,适当拉大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工商业电价的差价,粤东西北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1分/千瓦时,珠三角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2.93分/千瓦时。各地各用户调价后的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待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二、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发[xxx]5号)精神,云浮市属于粤北山区市,为改善云浮市发展环境,促进云浮市进一步发展,同意云浮市执行北部山区销售电价标准。
三、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63.32分/千瓦时,广州、江门和茂名市的小氮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50.81分/千瓦时,化肥(含小氮肥)和氯碱电价政策的其余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各市电价中已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五、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市、中山市小榄镇等地区的关口(趸售)电价另行制定。
六、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12月1日的实际用电量起执行。
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通知人:
日期:
电价调整通知 篇四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在后续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农业用户(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
二、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详见附件2)。根据国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皖电东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1分钱;向家坝水电到沪落地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涉及工商业、农业用户电费返还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足额返还用户。
通知人:
日期:
电价调整通知 篇五
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
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
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
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20xx年7月1日起,本市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20xx年1—6月有关电价调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试行区域差别化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xx〕171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12月份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电价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183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燃煤发电上网
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废止。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电价调整通知 篇六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北电网
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668号),京津唐电网
燃煤机组上网
电价每千瓦时提价2.4分(含税,下同),本市地方电厂上网
电价按此标准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含税上网
电价由每千瓦时0.37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394元。
北京市京工热电厂含税上网
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北京昊煜工贸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含税上网
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本次调价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