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仲裁申请书【推荐6篇】

时间:2015-02-03 06:12: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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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仲裁申请书 篇一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在仲裁制度中,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高效、灵活、保密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民商事领域。

在撰写民商事仲裁申请书时,首先需要明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接下来,要详细陈述申请事由,即引发争议的具体事件或合同条款。在陈述事由时,应尽量客观、详细地叙述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仲裁机构正确理解和判断。

在申请书中,申请人还需说明其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即为什么选择仲裁而不是诉讼。可以从效率、成本、专业性等方面阐述仲裁的优势,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此外,申请人还应说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便仲裁机构与对方联系。

在陈述完事实和争议解决方式后,申请人需要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可以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等。在请求中,申请人可以陈述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请求。

最后,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进行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签名应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申请书的有效性。

总之,民商事仲裁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申请人在撰写时需准确、清晰地叙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并明确自己的仲裁请求。仲裁申请书的撰写对于仲裁过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申请人应认真对待,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 篇二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在撰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申请人要准确叙述争议事实。在陈述争议事实时,要尽可能客观、清晰地叙述事件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等。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凭证、通讯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其次,申请人需要明确仲裁请求。仲裁请求应具体、明确,可以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等。在陈述仲裁请求时,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

第三,申请人应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根据争议的性质和地域等因素,申请人需要选择适合的仲裁机构。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可以考虑机构的专业性、声誉、效率等因素,以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有效。

最后,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进行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签名应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申请书的有效性。申请人还可以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方便仲裁机构与自己联系。

总之,民商事仲裁申请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申请人在撰写时需准确叙述争议事实,明确仲裁请求,并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申请书的撰写质量将直接影响仲裁过程的顺利进行,申请人应认真对待,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17696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05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

  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

  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依据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义乌市xx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20日签订的0010-1786号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七条约定:“任何争议或与本合同而产生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x,xxx美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发生的律师费及申请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见附件第11页),约定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漂白精和焦亚硫酸钠,总价款为x,xxx,xxx美元,付款方式为T/T。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全额付款(见附件第12至16页)。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把货物及时装运并发送给申请人,至今拖欠申请人xxx,xxx美元的货物。

  申请人多次催要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通过中国的朋友打电话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各种方式谋求问题的解决,但均因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诚意,一直未果。

  综上所述,鉴于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申请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据双方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之仲裁条款,特向贵会提起仲裁,恳请贵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 篇五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一、请依法撤销苏州仲裁委员会(20xx)苏仲裁字第403号裁决;

  二、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工程款为固定总价240万元。该工程于20xx年6月20日经竣工验收合格。被申请人仅于20xx年8月15日向申请人支付20万元,剩余220万工程款一直未付。

  为此,申请人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220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该案经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于20xx年10月28日作出裁决,依据被申请人提交的结算凭证书复印件,认为挂靠在申请人名下的徐炳林、徐炳元已与被申请人结算完毕,该二人行为应由被挂靠的单位承担,故被申请人已与申请人结算完毕,由此驳回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认为该仲裁裁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四)、(六)项的规定及《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规定的”,依法应予以撤销。

  1、苏州仲裁委员会在被申请人未提交证据原件的情况下就认定其效力,并据此作出裁决,违反了程序规定,依法应予撤销。

  作为认定被申请人是否已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及双方是否已经结算并终止合同的证据,被申请人竟然没有提交原件,而仅是从昆山市人民法院复印了另案的卷宗材料来证明其真实性,苏州仲裁委员会也仅凭这些复印件就认定了这些证据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此裁决,被申请人已与申请人结算完毕,不存在拖欠工程款一事。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在昆山市人民法院(20xx)昆民二初字第3028号判决书中并未提及,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也仅说明被申请人作为该工程的.建设方,不应承担承建方所拖欠的材料款支付责任。被申请人在仲裁过程中提交的证据与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没有关系,因此,这些证据在法院的庭审笔录及判决书中根本没有体现。

  事实上,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曾前往昆山市人民法院调阅上述卷宗,发现,被申请人提供给昆山市人民法院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因此,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质证时指出,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虽然加盖有昆山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公章,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被申请人把证据原件提供给了昆山市人民法院,仲裁庭应予核实上述材料是否复印自原件,但遗憾的是,苏州仲裁委员会没有进行核实就仅凭这些复印件就直接认定了这些证据的效力,申请人认为苏州仲裁委员会已经违反的《仲裁法》及《仲裁规则》中规定的“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的规定,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2、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依法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证据系伪造而来。

  首先,仅从被申请人提交的20xx年4月2日金澄机械项目部徐炳林、徐炳元与金澄机械厂孙建忠的《结算凭证书》复印件就可以看出,该协议书徐炳林、徐炳元系一人所签,而且,在该结算书中擅自添加了“余额结清,债权债务和金澄机械厂无关”字样。

  其次,被申请人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复印件上的“徐丙元”签字与前述《结算凭证书》中徐炳元签字并非同一人所签,而且,把“炳”字都写成了“丙”。在被申请人提交的多份收条复印件中,徐炳元的签字与上述也都不一致。

  再次,既然,在上述《结算凭证书》中双方余额已结清,怎么又会在20xx年5月8日由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呢?

  综上可知,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系伪造而来。

  3、苏州仲裁委员会枉法裁判,因此所作出的裁决依法应予撤销。

  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还提交了如下相关证据:

  1.申请人在20xx年5月22日进行屋面泼水、淋水、蓄水的试验记录;

  2.20xx年5月9日---20xx年6月13日进行钢结构施工的记录;

  3.20xx年7月1日被申请人出具的所有工程均为申请人施工的证明;

  从上述证据可以看出,双方合同并不存在所谓的终止问题,但苏州仲裁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枉法裁判,从而作出错误的裁决。

  综上,申请人认为,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该份裁决已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据此,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望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申请人: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 篇六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不含税金及其他费用);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x年,经建设工程招投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x年6月29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承揽建设被申请人训练馆工程项目,合同就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于x年8月完成施工。x年x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结算时,被申请人提出工程中钢结构屋面按照含钢量进行结算,双方发生争议。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均约定钢结构屋面按800元/㎡(成活价)计算,并未进行变更。申请人完成1117.2㎡钢结构屋面工程,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被申请人按照钢结构屋面含钢量进行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特申请予以仲裁。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民商事仲裁申请书【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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