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扶贫工作计划(实用3篇)

时间:2015-01-05 09:20:2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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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扶贫工作计划 篇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困问题成为了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扶贫工作计划,以期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首先,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的核心目标是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银行通过提供金融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创业就业,推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具体而言,银行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为贫困户提供低息贷款,帮助他们发展农业、养殖业、小微企业等产业。此外,银行还将加强对贫困地区的金融培训,提升贫困人口的金融素养和创业能力,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其次,银行扶贫工作计划将注重创新扶贫模式。传统的扶贫模式往往只是提供财政资金或物质援助,难以持久解决贫困问题。银行将通过创新扶贫模式,更好地发挥自身的金融优势。例如,银行可以与企业、农民合作,建立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贫困地区的农产品更好地进入市场。另外,银行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与贫困地区共同投资兴办农村电商、农村旅游等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

再次,银行扶贫工作计划将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实施,银行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银行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银行还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共同制定扶贫工作的指标和考核标准,确保扶贫工作的规范和效果。

最后,银行扶贫工作计划将加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参与扶贫工作的同时,也需要更加注重社会责任。银行将加强对员工的扶贫培训,提高他们的扶贫意识和能力,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此外,银行还将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条件,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总之,银行扶贫工作计划是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的具体举措。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创新扶贫模式、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以及加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银行将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

银行扶贫工作计划 篇二

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贫困地区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以期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首先,银行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银行将通过提供低息贷款、贷款担保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发展农业、养殖业、小微企业等产业。同时,银行还将加强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政策宣传和指导,提高贫困人口的金融素养,让他们更好地享受金融服务。

其次,银行将创新扶贫模式,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传统的扶贫模式往往只提供财政资金或物质援助,难以持久解决贫困问题。银行将通过创新扶贫模式,更好地发挥自身的金融优势。例如,银行可以与企业、农民合作,建立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贫困地区的农产品更好地进入市场。另外,银行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与贫困地区共同投资兴办农村电商、农村旅游等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

再次,银行将加强对贫困地区的金融培训和咨询服务。贫困地区的金融素养相对较低,缺乏金融知识和技能,影响了他们的金融运作和创业能力。银行将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金融培训和咨询活动,提高贫困人口的金融素养和创业能力。此外,银行还将建立健全的金融服务网络,为贫困地区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让他们更好地享受金融便利。

最后,银行将强化对扶贫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实施,银行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银行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银行还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密切合作,共同制定扶贫工作的指标和考核标准,确保扶贫工作的规范和效果。

总之,银行扶贫工作计划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创新扶贫模式、加强金融培训和咨询服务以及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银行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

银行扶贫工作计划 篇三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

  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

  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

  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

  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

  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

  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

  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

  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

  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

  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

  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

  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

  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

  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

  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

  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

  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

  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

  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

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

  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

  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

  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

  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

  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

  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银行扶贫工作计划(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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