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日前开始,列入第一批录取的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含公费生、自费生和国际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排位录取条件已划定。
根据志愿顺序,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批次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见附表。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名额分配到校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本校面向全市招收本市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50分,东莞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的最低分数不得低于本校面向全市招收本市户籍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50分。
温馨提示
在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请考生和
家长注意:(一)8月8日,可自行登录东莞市中考管理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二)8月9-11日为全市新生注册时间。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和注册手续,缴费和注册须知、注意事项请到录取学校的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8月12日市中招办将公布补录招生计划及补录条件,8月13日将组织填报补录志愿。需要参加补录的考生,请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和“东莞慧教育”公众号的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已被普通高中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及后面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