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合同书(优质6篇)

时间:2019-01-02 02:10: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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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合同书 篇一

合伙经营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作模式,它能够将不同的资源和优势进行整合,共同实现商业目标。在合伙经营中,合伙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合伙经营合同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合作目的和范围

合伙经营合同书首先应明确合作的目的和范围。合作目的是双方进行合作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共同开展某项业务,也可能是为了实现某种商业目标。合作范围是指双方在合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提供的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力等。

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经营合同书还应详细规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包括参与合作决策、分享利润、共同管理等。合伙人的义务包括按时提供所承诺的资源、遵守合作约定、共同承担风险等。

三、合作期限和解散方式

合伙经营合同书应明确合作的期限,即合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合作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另外,合作期限到期后,合伙人可以选择继续合作或解散合作。合作解散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解散。

四、利润分配和损失分担

合伙经营合同书还应具体规定利润的分配和损失的分担方式。利润分配可以根据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也可以根据工作贡献进行分配。损失分担可以根据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担,也可以根据合伙人的责任程度进行分担。

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经营合同书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合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六、其他事项

合伙经营合同书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其他事项,如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这些事项可以根据合作的特点进行具体约定,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合伙经营合同书之前,双方应详细讨论和协商,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合伙经营合同书应明确、详细、合法,能够解决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合伙经营合同书 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餐饮,范围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占总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书 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营业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_元(人民币),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2)首年房租双方各______元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______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2、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______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合同书 篇五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餐饮(南充市高坪区高坪镇满堂红火锅城)。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韩勇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2.合伙人张俊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整(大写陆拾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5:5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七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合同书 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渝品香麻辣香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乙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渝品香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甲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渝品香加盟费30000元;

  2、 甲方不参与乙方x店经营;

  3、 甲方无偿提供渝品香麻辣香锅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甲方(含甲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全套技术支持;

  5、 合作期间内,乙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甲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渝品香麻辣香锅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甲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甲方制作部分关于渝品香宣传单页、海报;

  9、 甲方在媒体上对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乙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乙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渝品香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渝品香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开发适当特色的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甲方有关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宣传品;

  6、 将甲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渝品香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甲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渝品香x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渝品香麻辣香锅加盟店要求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自动收款机,确保每日收银款项的记录。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基本标准来配备相应硬件设备,如:后厨用具、保鲜柜、冰柜、空调、自动收款机等。

  5. 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负责管理经营,甲方负责技术及技术人员,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6. 乙方可以根据区域具体情况来制定价格,但是必须同甲方商议确定,以使价格合理,从而保证甲方品牌的美誉度。

  7. 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含香锅底料及相关配料),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河北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河北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一、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1. 乙方在区域内所做的宣传,内容应与甲方已有的视觉权威资料相符合。

  2. 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渝品香麻辣香锅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两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四、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或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法院审理。

  甲方: 乙方:

  签 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书(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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