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篇一
集体合同是指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订立的、适用于用人单位下属多名劳动者的合同。它具有针对集体性劳动关系的特点,旨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与稳定。在现代劳动关系中,集体合同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集体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经过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与讨论,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劳动法规定,并能够满足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劳资双方可以就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协商,以达成双方共同认可的合同条款。通过集体合同的订立,劳动者能够以集体的力量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对话,从而提升劳动者的议价能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具有多重功能。首先,它能够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与福利待遇。通过集体合同,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标准、津贴、奖金等方面进行协商,确保劳动者获得公平合理的报酬。其次,集体合同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工作时间、加班加点、休假安排等进行协商,确保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合理且有序。最后,集体合同还能够加强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保护设施、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进行协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健康与安全。
然而,集体合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由于劳动者数量庞大、利益诉求不同,集体合同的订立难度较大。劳资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与分歧,导致合同订立的困难。其次,集体合同的执行与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利用集体合同的漏洞,削弱劳动者的权益。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的法律保障,完善执行与监督机制,防止集体合同的空洞化和形式主义。
综上所述,集体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的法律保障,完善执行与监督机制,以确保集体合同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与待遇。
集体合同 篇二
近年来,集体合同在中国劳动关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集体合同是劳资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一种合法的劳动关系规范,它不仅可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还可以促进劳资之间的和谐与稳定。
首先,集体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通过集体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进行协商,确保劳动者获得公平合理的报酬。同时,集体合同还可以规定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权益,如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保障,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
其次,集体合同可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通过集体合同的订立,劳资双方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关系。双方可以就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劳动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讨论与协商,共同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同时,集体合同还可以为劳动者提供一种集体行动的平台,增强劳动者的议价能力,提高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
然而,集体合同的订立与执行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首先,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对集体合同的订立抱有抵触心理,认为集体合同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与负担。其次,由于劳资双方在信息不对称、议价能力不平衡等方面存在差异,集体合同的订立可能会遇到困难。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利用集体合同的漏洞,削弱劳动者的权益。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合同的法律保障与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对集体合同的认识与意识。同时,还需要完善集体合同的执行与监督机制,确保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此外,还需要加强劳资双方的沟通与协商,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综上所述,集体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合同的法律保障与宣传,提高劳动者对集体合同的认识与意识,以确保集体合同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通过劳资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与待遇。
集体合同 篇三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四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 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 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 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五十九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________ 工会(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集体合同 篇五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xx]44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现有宗地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_ 月 _日至 年 _月 _日止。
第五条 转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 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 万元。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 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第八条 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所有者各执一份。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六
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
第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第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
第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
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第六,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上可以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劳动合同的调整中间增加集体合同的调整这一层次,实现对劳动关系的多方位、多层次调整。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同一般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对不同企业劳动关系的针对性比较强,同时也有利于消除或弥补劳动合同存在的某些随意性,给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机制,从而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更稳定、更巩固,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
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
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如果国家有健全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如果在用人单位实行集体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力,政府居中裁决,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剧,政府的压力也将大大减速轻。
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
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如果国家有健全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如果在用人单位实行集体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力,政府居中裁决,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剧,政府的压力也将大大减速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