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篇一: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
买卖合同是一种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它记录了买卖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交易细节,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合同在经济交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价格、数量、交付方式、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这些内容的明确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中的纠纷和争议,让交易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首先,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带来的不利影响。例如,合同可以规定商品的质量标准,避免买方收到次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合同还可以规定交付和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确保交易双方按时履行义务。
其次,买卖合同的存在可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规定了交易的基本要素,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责,减少了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交易的可靠性。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交付和支付,从而有效地推动交易的进行。
此外,买卖合同还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作为法律纠纷解决的依据。当交易中出现纠纷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买卖合同并非完美无缺。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可能存在不对等的情况,一方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置不利于对方的条款。其次,一些交易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最后,一些纠纷可能需要长时间的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给交易双方带来不便和经济损失。
总之,买卖合同是一种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书,对于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合同的起草和签订需要慎重,并且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买卖合同的制度和规范,提高交易的可靠性和效率,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买卖合同 篇二:买卖合同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
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交易细节,促进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买卖合同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推动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首先,买卖合同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文化习惯和商业规则,交易双方往往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交易提供法律依据。合同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标准、交付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引,降低了交易的风险。
其次,买卖合同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到大量的交易细节和程序,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交易的基本要素,避免了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交付和支付,减少了交易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此外,买卖合同还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全球化发展。合同规定了交易的基本要素,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信心和保障,增加了交易的可靠性。这不仅有助于扩大贸易规模,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流动,推动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然而,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合同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国际贸易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商业规则,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其次,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技术和专业问题,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最后,一些国际贸易纠纷可能需要长时间的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给交易双方带来不便和经济损失。
总之,买卖合同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推动经济的全球化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合同制度和规范,提高合同的可靠性和效率,为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合同的签订也需要双方慎重考虑,并且在发生纠纷时,应积极寻求解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 篇三
一般购销合同必须具备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手机、邮箱联系方式等。
二、合同标的
一般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
三、数量
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
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
四、质量
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验收标准:国家、地方性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价款
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还需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可以附加违约条款)
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明确选择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方式,采取诉讼方式的,还可以约定管辖地法院。
买卖合同 篇四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买卖合同 篇五
需方(甲):
供货(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配置、单位、数量、单价
二、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
2、自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一年
三、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四、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5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甲方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异议全额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延迟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延迟交货15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延迟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延迟300元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买方(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卖方(章):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六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议付银行3 4 3 1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1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 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
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