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一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个体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承包经营组织订立的,约定个体农民承包集体农用地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个体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为个体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权益。通过承包合同,农民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确保了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合法地位。合同约定了土地承包的期限和范围,为农民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土地资源,使他们能够安心进行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其次,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承包合同的签订使得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农村经济得以发展。个体农民通过承包经营集体农用地,可以进行规模化经营,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同时,承包合同也为农民提供了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村合作经济等新型经营方式的机会,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此外,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还有助于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农民的承包责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权限,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避免农民恶意搬迁、挖沙、乱种乱采等不良行为,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在保障个体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人土地承包合同的宣传和推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二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农民之间的一种合作协议,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问题仍然存在,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解决。
首先,合同的制定和签订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个人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非常繁琐。一些地方存在合同制定不规范、签订不完善的情况,导致合同的执行效果不佳。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合同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对合同的认知和理解,确保合同的制定和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个人土地承包合同的执行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农民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如恶意破坏土地资源、擅自转让土地等。另外,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承包土地的管理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措施。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约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最后,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些农民对于自己的权益缺乏足够的保护意识,不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同时,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农民在签订合同时无法真正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完善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提高农民的合同履行能力和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应该加强合同制定、执行和农民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合同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三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一、
为发展我县的水果生产,乙方在 组承包甲方土地进行业生产, 地名、面积亩(具体面积、地点见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 。
三、承包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四、承包交付时间及方式
实行先交承包费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则。双方商定:
第一、土地租金每亩为 元/亩(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
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亩升 元/亩。(第一年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照此累计)。
五、
如果遇到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六、
为方便生产,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修建电灌站、工房道路、围墙、排洪沟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归乙方所有。
七、
承包期间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
、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信守合约,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按每亩赔偿 元计算。
九、
乙方所建房子、电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围墙、排洪沟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还原耕作面积为了保障复耕,承包满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复耕押金壹万元,到各组组长妥善保管,承包满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复耕押金贰万,耕作面积还原后,组长把押金退还乙方。
十、
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让,不得种树,不得挖鱼塘。
十一、
此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双方签字生效,以后所签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四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 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亩,二等地 亩,三等地 亩,四等地 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 年,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
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 斤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 。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 元,公益金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现将甲方农村土地向乙方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块土地位于 县 乡 村 队,位置地名: ,东西长 米,东至 ,西至 ,南北长 米,南至 ,北至 ,土地面积: 亩。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1、期限 年,从 年至 年 。
2、租金:粮食 斤/亩.年 /现金元/亩.年,合计:粮食 斤.年/现金 元.年。
3、租金缴纳方式:于每年阳历12月31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缴纳粮食/现金按年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双方权责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乙方随意增加/减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灾、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经济受损时,承包租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划定土地界线,甲方向乙方对该块承包土地界线进行交底。
4、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责任对该块土地进行界线管理,不得由他人抢占,如遇地界纠纷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由甲方协商处理。
5、承包期内如乙方原因无意向承包时,应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请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与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退包请求,导致该块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一年的粮食/租金。
6、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租金的行为,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租赁土地。
7、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或国家征收时,地上附着物赔偿属乙方所有,其他赔偿属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协商承包事宜并续签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满乙方无意向续租,如数交还该块土地,并保证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抢占或缺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四、违约责任
1、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土地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违约,则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罚没该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或向靖边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权属方):
乙方(土地承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承包方) (受让方)
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tudi)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tudi)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承包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
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