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精简6篇)

时间:2017-03-08 05:32: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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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加工合同 篇一

在商业领域中,产品加工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是指一方(即委托方)将其产品或原材料交由另一方(即加工方)进行加工处理的合同。这种合同可以帮助委托方实现生产扩大或效率提升的目标,同时也为加工方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讨论产品加工合同的一些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

首先,产品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需要明确指定加工方需要加工的产品或原材料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加工方则需要确保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工任务。双方还应明确加工费用、付款方式和期限等财务方面的事项,以及对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约定。

其次,产品加工合同还应注重保密事项。委托方往往会将自己的产品或原材料交由加工方进行加工处理,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加工方对于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加工方应确保不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并在合同终止后或合同期满后立即归还相关的机密资料。同时,委托方也应在合同中明确对加工方的保密义务,以保护加工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另外,产品加工合同还应包含对于质量控制和验收的约定。委托方在委托加工前应对加工方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加工方应确保加工过程符合质量标准,避免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委托方则有权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其要求。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措施,并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最后,产品加工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避免产生争议。合同的终止可以是根据约定的期限,也可以是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而合同的解除可能是由于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还应处理未完成的加工任务和结算款项,并归还对方的财产和机密资料。

综上所述,产品加工合同对于委托方和加工方都是非常重要的合同形式。在起草和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密事项、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通过合理的合同约定,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争议的发生,并促进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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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加工合同 篇二

产品加工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帮助企业实现生产扩大、效益提升和资源优化的目标。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讨论产品加工合同中的一些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种合同形式。

首先,产品加工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加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工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并保证加工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加工方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能够按时完成加工任务。加工方还应确保加工过程中不侵犯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并确保保密义务的履行。

其次,产品加工合同还应明确约定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委托方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原材料,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给加工方。委托方还应对加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以确保加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委托方还应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验收,并及时支付加工费用。

另外,产品加工合同还应注重质量控制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委托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便加工方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加工。如果加工方未按照要求进行加工,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委托方有权要求加工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加工方则应确保加工过程符合质量标准,避免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最后,产品加工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合同的终止可以是根据约定的期限,也可以是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而合同的解除可能是由于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避免产生争议。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还应处理未完成的加工任务和结算款项,并归还对方的财产和机密资料。

综上所述,产品加工合同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加工质量符合要求,并妥善处理终止和解除合同的事项。通过合理的合同约定和合作,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生产扩大、效益提升和资源优化的目标。

产品加工合同 篇三

  机械公司

  加工车间磨床承包合同(试行)

  甲方:加工车间

  乙方:磨床承包人

  为进一步深化股份制承包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实现企业发展,个人受益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对磨床定额实行入股买断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一、买断时间

  20xx 年7月1日起——20xx年12月31日。

  二、买断项目、指标、承包方式

  1、磨床3人每月完成工时定额687小时。每增减1小时,奖惩1.5元。

  2、落地镗床每月费用定额为0.18元/小时,每月与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计入利润。

  3、质量合格率97%。每增减1个百分点奖惩200元。

  乙方投入资金 万元对磨床进行买断,以上买断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对乙方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按总股份3万元进行分配。

  三、利润分配办法:

  利润=工时定额考核额+费用利润+质量考核额

  1、乙方可分配利润=利润×20%。出现亏损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亏损额的50%。

  2、实现利润时承包人优先提取10%的乙方实际可分配利润(不大于200元)作为奖励,余额以3万元作为总股本,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亏损时按照持

  股比例进行考核。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承包合同。

  2、根据生产计划,甲方对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违约考核计入利润。

  3、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生产任务给乙方,如暂时不能满足,乙方可经甲方同意在车间内承揽任务,由甲方给乙方支付费用。

  五、该合同中未涉及到的条款,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乙方、公司财务各1份,本协议自7月1日起生效。如在合同试行过程中出现大亏大盈现象,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甲方:加工车间

  乙方:磨床承包人

  20x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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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加工合同 篇四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材料生产时,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价、扣款或退货处理。

  2、用甲方原材料生产时,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货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留存、外传和复制品技术资料。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

  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机器、设备等)。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签订日期:20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年 月 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五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产品加工合同 篇六

  委 托 加 工 合 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 .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 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 国家标准 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月结: 每月的25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10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 每6瓶用PE收缩模一小包装,每8个小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1X8X6(共 48瓶/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 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广州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 -5℃(含-5℃在内)以上至常温;-5℃至-50℃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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