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篇一
劳务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关于从事一定劳动的约定,是双方权益的保障和约束。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雇主和劳动者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们将介绍劳务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
劳务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劳动内容和条件、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和工资支付等。合同的当事人是指雇主和劳动者,他们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同的标的是指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务和雇主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的劳动内容和条件包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合同的期限是指合同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务所应得的报酬,工资支付是指雇主按照劳务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劳务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其次,劳务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任务以及劳动报酬等。再次,劳务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雇主应当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应当按时履行工作任务。最后,劳务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能随意解除。
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雇主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雇主来说,劳务合同可以保护雇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者的工作行为,提高劳动效率。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务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作任务和报酬,提高工作稳定性和安全感。因此,劳务合同的签订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合作的基础和保障,双方应当积极履行合同的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权益。
劳务合同 篇二
劳务合同是建立雇佣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关系到雇主和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下面我们将讨论劳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情况和程序。
劳务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经过协商或按照规定的程序解除合同。劳务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是一方提出解除,经过另一方同意解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务合同可以因为劳动者的辞职、合同期满、双方达成协商一致、雇主提前解除或劳动者提前解除等原因解除。劳务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能随意解除。
劳务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因为某种原因自动终止,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劳务合同的终止可以是合同期满,也可以是因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死亡、劳动者失业或其他原因终止。劳务合同的终止不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或一方提出,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自动终止。
劳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其次,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一定的期限,以便对方进行调整和安排。再次,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工资福利等。最后,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如劳务合同的注销等。
劳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对于雇主和劳动者来说都是重要的事项。对于雇主来说,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可以减少劳动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可能会造成经济困难和就业问题。因此,双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务合同时,积极协商,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 篇三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来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沈阳易配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长青南街17-27号8门电话:
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户籍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月日开始。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 在分拣中心 岗位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资报酬
甲方按工作时间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小时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具体支付办法约定如下:10元/小时,每月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甲方安排。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培训,为乙方提供
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所从事工种的需要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卫生和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
度,如不按正常操作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予任何事故责任。
三、乙方因工负伤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因病、事请假不享受工资。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导致用
工制度或岗位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双方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决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公司)进行劳务输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
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
2.1 乙方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
(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
(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
2.2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出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除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该出国履约保证金还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不愿出国;
(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三年工作时间。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一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一年每小时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时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时为350日元。
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从上述报酬中扣除2万日作为乙方的回国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回国履约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
(2)乙方回国后拒绝和甲方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或拒绝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三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 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
4.3 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
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劳务合同 篇六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甲方就聘请乙方前往____工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经家属同意后自愿应聘,要求乙方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自愿在公司培训_____ 操作机械技能工种,。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合适能适应非洲生活并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合格。
第二条:
工作期限及时间:甲方聘用乙方在外工作期限为五年,或以甲方的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情况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乙方的待遇不变。
第三条:
工作岗位:______
第四条:工资、费用支付方式
一、薪金: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月薪为伍仟元人民币(大写),计算时间以受聘方到达工作目的地之日起至离开工作地之日止(除春节节假日外)。工资按月支付,从工资计算时间开始后第三个月开始支付,其中前两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待工程结束乙方返回国内时支付。由公司培训的人员可以每两年回国探亲一趟,头两年须押工资五万元整,做满三、四两年后付还所押的五万元工资,第五年工资按每月伍仟元正常发放。第六年开始乙方若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工资按当时的薪资标准商议。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负责办理乙方有关出国签证、出入境、居住、工作许可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负责支付乙方从国内出发地机场至工作期满从工作地返回国内机场各一趟的旅费,工作期限内乙方因私返回的,其旅费自理。
三、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伙食和住宿。
四、根据工程需要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及工作调遣和岗位调整。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遣送其回国,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乙方前期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因乙方因下列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a)经工作实践证明,工作能力与受聘岗位标准严重不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b)涉及政治或经济问题的;
c)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d)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雇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甲方单位信誉受损,或者私自泄露商业秘密(包括工程项目信息)
e)在所在国有违法行为的;
f)故意隐瞒病情(传染病、慢性疾病、以及不能胜任适应派出国地区工作疾病),隐瞒从事国外工作极为不利的应报告事项;
g)在工作地不服从甲方管理及正常的工作安排;
h)在工作地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在国外期间,必须遵守中国国家的政策、法律及所驻国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乙方出国期间的人事档案关系自行处理;
三、必须服从甲方国外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保证履行本协议;
四、负担中国国内的各种手续费和旅费;
五、在国外时,非经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单独活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聘方的损失;
六、积极参加甲方国外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在工作期限内,乙方因私确须回国的,须经甲方允许,回国期间的工资另行结算。
八、乙方应依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敬业敬岗,做好机械的保养。
九、若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乙方有关出国签证、出入境、居住、工作许可等手续后不前往____ 工作的,无论怎么情况,乙方应赔偿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的所有费用,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第七条:保险及医疗
一、甲方为乙方投保所驻国劳工法所规定的各种保险;
二、乙方自理在工作期间的医疗费用,甲方代交医疗保险;
三、如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则按保险公司有关出境人员伤害保险的规定进行理赔,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家属其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无论乙方因任何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当于乙方三个月工资的损失补偿。
第九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协商不成的,交由涵江区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