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 篇一
委托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人)委托另一方(受托人)提供特定服务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委托人向受托人明确表达了自己的需求,并委托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来完成特定的任务。本文将介绍委托服务合同的一般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在委托服务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委托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受托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委托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报酬和支付方式、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这些都是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约定的基本要素,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委托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应该具体明确。委托人应该清楚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期望,而受托人则需要确保自己理解并能够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例如,如果委托人是要求受托人提供市场调研报告,那么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报告的内容要求、调研方法、报告格式等。只有明确了具体的服务内容,双方才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明确的依据和指导。
另外,委托服务合同中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来完成委托的任务。如果受托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进行整改或者索赔。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约定双方对于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责任承担。
最后,委托服务合同的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也需要特别注意。当委托人或受托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了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并明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可以避免在合同解除后产生纠纷,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委托服务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可以确保委托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保护了受托人的权益。在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合同的各项内容,并注意合同的履行和解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只有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才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效地协商和解决问题,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委托服务合同 篇二
委托服务合同是一种双方约定,一方委托另一方提供特定服务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委托人将自己的需求和要求告知受托人,并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本文将介绍委托服务合同的一般性质和常见的应用领域。
委托服务合同的一般性质是典型的民事合同。它是由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服务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的基本要素,即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合法、真实、有效,并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约束力的原则。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委托服务合同在各行各业中广泛应用。例如,在房地产领域,买卖双方可能会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再如,在建筑工程领域,业主可能会与施工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此外,委托服务合同还常见于法律、金融、咨询、广告等行业,以满足委托人在专业领域的需求。
在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时,双方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的表述。服务内容的明确可以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其次,合同中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明确约定。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受托人也有义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最后,合同中的解除和违约责任要明确约定。当发生解除合同或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有明确的解决方式和责任承担。
综上所述,委托服务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并注意合同的履行和解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只有在合同约定明确、履行有序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委托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受托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委托服务合同 篇三
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______________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条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准;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 篇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委托招聘服务”代为搜寻企业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合同法有关条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_________职位(详见《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开展委托招聘服务, 总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授权委托书并填写《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企业联系,进一步明确要招聘的职位。
4.乙方通过人才资源网络等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5.乙方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筛选。
6.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情况核实,但不对人选进行面试。乙方对人选的求职事实负责。
7.乙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带任何联系方式的候选人简历发给甲方,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返回给乙方。
8.乙方每次将最佳候选人简历以1:3的数量提交给甲方。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简历经甲方确定适合人员及适合数量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资费,乙方在款到当日(工作日)提供被确定人员的联系方式。
10.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务资费不予退回。如遇面试后双方不满意,网站不重新推荐人选。
第三条双方承诺
(以下“总服务费”系指原该《委托招聘服务合同》约定的总服务费)
1.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给予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2.乙方推荐给甲方并最终未被甲方正式录用的人才,自推荐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录用其任职。否则甲方应在候选人上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3.乙方承诺在三年内对已成功推荐的人选不进行其它推荐,否则乙方补偿给甲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4.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以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为准。
5.甲乙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6.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第四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五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2.面试时如需要发生的应聘者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面试,乙方推荐人选未能参加面试或者未能实际到岗,则服务时间顺延,乙方负责再次推荐合适的人选给甲方,直到完成服务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并乙方收到甲方总服务资费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纠纷处理
当双方发生业务纠纷时,须本着友好发展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调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
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准 ;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服务合同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