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篇一
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也是商业交易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购销合同的签订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购销合同明确了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中应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合同还应明确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以确保双方对商品的认识一致。
其次,购销合同明确了交货和付款条件。合同中应明确商品的交货期限和交货地点,以确保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商品的交付。同时,合同中还应明确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确保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再次,购销合同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合同中应明确商品的质量标准,以确保买方购买到符合要求的商品。合同还应规定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以确保买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最后,购销合同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金额,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合同还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总之,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购销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法律效力,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只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得当,才能够实现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
购销合同 篇二
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是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销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购销合同明确了商品的交付和付款方式。合同中应规定商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按时按地点履行交货义务。同时,合同还应规定付款的方式和时间,确保买方按时支付货款。
其次,购销合同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合同中应明确商品的质量标准,确保买方购买到符合要求的商品。同时,合同还应规定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确保买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再次,购销合同明确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金额,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合同还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最后,购销合同明确了其他相关事项。合同中可以包括双方的保密义务、知识产权保护、不可抗力等条款,以确保双方在商业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总之,购销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购销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法律效力,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只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得当,才能够实现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
购销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县 村委会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斯格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免费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20xx年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免费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费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四
编号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 制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号
购销合同 篇五
(XX版)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
年 份 月份123456789101112数量 (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XX、(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并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 负责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双方约定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进行检测。双方抽样封存后小时内由方负责送检,检测
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生鲜奶检测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货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内;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奶或交送的生鲜牛奶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2、甲方不按时收奶或随意提高标准和压低价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3、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拖欠奶款,甲方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 %支付乙方赔偿金。
4、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的奶牛养殖场对挤奶、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调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原料奶协调价格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六
***厂供货合同协议书
购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 称:
名 称: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传真:
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货物内容:
以每一张具体订单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工艺和包装要求为准.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货款结算期限及方式:
1.纯加工:在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于收到货物检验无质量和数量问题后,当月所有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付到乙方指定帐户.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结算期限出货后60天。如提前结帐分以下4种方式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财务:一星期内结帐现金结算折扣25%,15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15%,30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8%,40天月结现金结算折扣5%。
2.Fob加工:甲乙双方同意定单的货款分二期结算:
第一期:甲方于订单所涉样板由其授权并书面批准样版的下一个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公共假期例外)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将订单所涉货款的30%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二期:剩余70%的货款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于收到货物检验无质量和数量问题后,当月所有货款以月结对账后40天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三:货物交付地点: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交付到甲方所在工厂为实际交付完毕,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期限,质量,数量及退换货:
期限: 乙方交货的期限以甲方订单中约定的期限为准。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可按违约责任扣除乙方货款。
数量:甲方允许乙方供应订单数量有5%上下浮动,但甲方只接受全包,例如:订单数160件订单要求包装比例 1:2:2:2:1 8件1包可供应多一包或少一包.
质量:产品质量要符合定单详细尺寸、工艺、包装、技术标准,要求如下:
j在每款大货开货前,乙方务必先做生产板1件,经甲方QC批核,确认工艺制作等,检验 合格,方可开大货。
k确保每款大货能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l每款大货完成后,交货时必须经甲方QC抽查,确认货品数量及工艺合格后,签字方可生效。
m抽查货品接受标准:甲方只允许每单货的10%小疵点及1%的大疵点,如有超出接受范围,须100%退回,重查返工。
n对因货品返工导致一切费运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o收货后,甲方查出一些货品须返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到甲方工作场地进行返工。
p对于品质控制的基本要求,《工艺制作基本要求》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每月每款大货交货后,必须由品质部签字确认后,甲方财务部才可受理对账。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除非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定单,并要求乙方偿付甲方¥120xx民币管理费.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为: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二十计算。未按时交付货物迟五天的扣除全部货款。
3.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定单详细尺寸、工艺、包装、技术标准,甲方有权退换货或扣减相应货款。退换货的运输费用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此合同期为期 年。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须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与本合同有关的订单、传真件、电子邮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
甲方: **制衣厂 乙方:
代表: 20 年 月 日 代表: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