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篇一
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以明确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合同起到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建设质量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首先,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基本信息,如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内容等。这些基本信息是合同的基础,也是确定合同范围和约定的依据。
其次,施工合同应包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应明确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期限,承包商应明确完成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双方还应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以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和争议。
第三,施工合同应明确质量保证和责任。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质量保证,并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和范围。同时,承包商应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并约定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第四,施工合同应包含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条款。双方应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和标准,明确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同时,合同还应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最后,施工合同应包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这些事项的约定可以帮助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更好地协作和沟通。
总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不仅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还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和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施工合同 篇二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应慎重对待,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首先,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单位应了解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等。承包商则应了解有关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承包的相关规定。只有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合同中做出合法合理的约定。
其次,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工程的范围和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供详细的工程设计和要求,确保承包商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承包商则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报价和承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和期限。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以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以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四,施工合同中应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情况。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以便及时解决相关问题,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最后,施工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这些约定可以帮助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更好地沟通和协作,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履行合同的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施工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南京中医药大学零星基建、修缮类工程审计工作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做法、要求以附件形式进入本合同
1.4.工程范围:
1.5.承包方式:
1.6.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7.工程质量:。
1.8.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暂定价:。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
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中甲方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及影响工程施工的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按审定方案进行施工。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权限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施工方驻工地代表须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在施工现场。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及竣工资料。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工程合同为依据。
5.2.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接乙方通知1天内须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验收合格,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决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甲、乙双方在开工前事先商定的包干费用,先由审计处预审后,再确定工程造价。
(2)可调价格(方式一):招标项目,投标价+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部分原投标报价中有的按原投标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决算。经审计处审计后确定工程造价。
(3)可调价格(方式二):非招标项目,无投标价格。提供工程相关图纸及现场签证(经甲方书面确认)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决算。经审计处审计后确定工程造价。
6.2.工程付款方式,采用第种方式支付:
第一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定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暂定价/%支付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3)工程结束通过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4)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审计金额的/%。
(5)余款质保期(自竣工满 1 年)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不计利息)。
第二种支付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乙方应出具项目决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甲方付至审计金额的%。
(2)余款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满 壹 年)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不计利息)。
6.3.工程竣工验收后 20 天内,乙方提出工程决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待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后,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后付款,如20天内未送达,甲方将不予接收。
6.4.乙方负责提供二套完整的项目改造图纸及相关资料作为竣工资料及工程审计资料交至甲方。
6.5.如该项目为跨年度工程或遇付款时间为学校财务封帐期等特殊情况,无法支付工程款时,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6.6. 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有疑义时,本项目的司法解释顺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6.7.工程的审计费用的支付,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零星基建、修缮类工程审计工作规定》的相关办法。
6.8.最终审计部门由甲方指定。
6.9.该项目施工单位承诺,审计结束后让利∕%,我校按照审定金额∕%支付相关工程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提前3天封样送至甲方,待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采购材料进场后需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并办理材料、设备验收单。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己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7.3.工程中所涉及的设备的质保证书、操作手册、维修联系单等相关资料由乙方负责统一保管。竣工后,作为工程竣工资料交至甲方。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8.3.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将对其进行500元的处罚,并由乙方进行恢复,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无法进行恢复,由甲方安排相关单位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不支付上述维修费用,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6.乙方应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9.7. 工程交付前,乙方负责对该工程内已完成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成品保护及看管工作,如造成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廉政规定
11.1.乙方投标工程中和今后的供货中、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廉政纪律、不得向买方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请客送礼。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检查机关。如甲方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书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附件
(1)招投标文件
(2)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帐号:
施工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 (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人工,按图施工,所有材料,辅材及施工机械,由甲方提供。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
六、付款和结算方式
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于次月5日前付清工程完工后付至总量的95%,三个月后付清另5%保修金。
七、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辅材均由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甲方提供,甲方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另加1元/平方。
九、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 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负责材料报验、资料整理。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6)甲方提供乙方工人宿舍、伙房及生活用水用电。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不含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3)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7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十一、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五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 工程的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项目的建设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作内容、工期、项目单价、质量标准
1、工程名称及工程内容:
2、工程位置:
3、施工工期: 日
4、工程细目及单价:
名称:改路挖运土方 单位: m3 (天然密实体积) 单价: 6.74元/m3(含税) 内容: 清表、开辟工作面、挖土、装车、运输、卸至指定工作面、整理边坡、整路槽、配合测量及便道养护等 名称:改路利用土方 单位: m3 (压实体积) 单价: 4.3元/m3(含税) 内容: 清表、开辟工作面、摊铺整平、洒水碾压、整理边坡、整路槽、配合测量及养护等 名称:改路回填砂砾(参照图纸)单位: m3 (压实体积)单价:45.35元/m3(含税)内容: 清表、修便道、开辟工作面、摊铺整平、洒水碾压、整理边坡、整路槽、配合测量及便道养护等
工程数量以实际完成、验收合格为准,甲方与乙方每月核算工程量,如有遗漏,无特殊情况不予补充。
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任务验收单和结算单是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不得另行结算工程价款。乙方施工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劳务零星用工,已计入相应单价不再另外计量。
5、质量标准:
(1) 本合同的工程内容均要求达到优良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合格率100%。 检验方法: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规范及业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本标段监理工程师认可等办法。
(2) 施工工艺及方法:施工工艺和方法采用部颁规范和规程以及本标段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其他工艺和方法。
二、 材料机具的使用和机械调配
1、 施工中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配置,但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 施工中所需的油料、水、电等消耗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 结算及付款
1、 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数量予以结算。
2、 根据乙方每月所完工程量,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业主拨款情况支付乙方工程费。
3、 接到甲方计量通知后,乙方每期按甲方的工程验收办法填写申请验收单。经甲方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交由合同部给予计量,合同部根据实际计量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扣除各项费用后出具工程任务结算单。甲方计量款到户后,乙方根据结算金额上报用款计划交由财务部审核,核查无误后3日内由甲方负责给乙方拨付。
4、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税费(砂砾及油料)以及机械使用产生的税费,并提供相应的足额税票;否则,项目部将按实际发生额的对应税率予以扣除。
5、 对于工程变更部分,经业主审核确认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结算。
6、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当地欠款清还,每次拨款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费用使用计划,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代付。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相关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
2. 有权对乙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验收和评定。
3.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和项目进行处罚。技术质检部实行一票否决权,对乙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有权勒令其返工,如返工不彻底停止当月计量支付,直到能达到质量要求,其间一切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4. 如因甲方或自然灾害原因,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造成没有按规定的工期完工,甲方有权按一定比例予以罚款,并就具体情况扣除乙方机械费重新安排其他机械进行施工,剩余部分工程量按其合同单价的110%予以扣除。
5 .对于乙方不听指挥的操作人员,甲方有权清除出工地。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服从甲方的领导,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施工,所施工项目必须达优良工程。
2. 由于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其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 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或重大地质变更乙方应在甲方确定施工方案和核实工程量后,无条件服从施工,施工单价仍为原单价或以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为准。
4. 保证施工期间,参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 保证不雇用童工,不使用有犯罪嫌疑、传染病及其他危害公众利益的操作人员。
6. 甲乙双方在工程任务验收单和结算单上签字生效后,乙方保证不借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增加费用。
7. 乙方必须保证机械的正常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 乙方同当地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房租费、食宿费、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经济纠纷,甲方有权从给乙方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其所欠当地费用,代扣费为所欠费用的110%,10%作为代扣办公费。
9. 施工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停工、罢 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对乙方降低10%单价进行经济处罚。
10. 乙方撤离工地前,必须清理完与当地的所有经济纠纷,以当地村委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1. 甲乙双方都必须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建立各种安全制度,危险作业区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并设危险标志,乙方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
2. 乙方必须对所管理的材料、设备、车辆等做到有专人负责,在施工中,如因乙方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设施损坏、丢失等情况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使用的操作人员应主动到施工路段当地的派出所备案,所有人员应遵纪守法,如有违法乱纪者或与当地群众发生的切纠纷,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当的安全管理、指导、检查,如若违反安全规程,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顿。
5. 乙方机械的操作员必须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及相关操作证,在施工过程中,由此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做到废弃杂物分类堆放,不随意污染水及空气,降低噪音,同时力行节约,严禁浪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再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注册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九、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在工程数量验收单及结算单上签字生效认可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