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 篇一
设备采购合同是一种商业合同,用于明确设备供应商和设备采购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介绍设备采购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合同中应包含的关键条款。
设备采购合同对于设备供应商和设备采购方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对于设备供应商而言,该合同可以确保其设备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和价格交付给采购方,从而保证供应商能够获得应有的利润。对于设备采购方而言,该合同可以保证所购买的设备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时间等方面符合其需求,从而保证采购方能够按时启动生产或服务。
设备采购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关键条款:
1. 设备描述:合同应明确描述所购买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这样可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与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2. 交付时间:合同应明确规定设备的交付时间。这对于采购方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可能需要设备按时交付以便启动生产。供应商应确保能够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备,否则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
3. 设备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设备的价格以及付款方式。供应商和采购方应就价格进行协商,并确定合理的支付方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4. 设备质量和保修:合同应明确规定设备的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诺在保修期内对设备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5.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例如,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他们可能需要赔偿采购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 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如果有任何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地方,应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设备采购合同对于设备供应商和设备采购方来说都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通过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确保设备采购交易的顺利进行,并减少潜在的争议和纠纷。因此,双方在进行设备采购交易时应重视合同的签署和执行。
设备采购合同 篇二
设备采购合同是一种商业合同,用于明确设备供应商和设备采购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介绍设备采购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合同中应包含的关键条款。
设备采购合同对于设备供应商和设备采购方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对于设备供应商而言,该合同可以确保其设备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和价格交付给采购方,从而保证供应商能够获得应有的利润。对于设备采购方而言,该合同可以保证所购买的设备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时间等方面符合其需求,从而保证采购方能够按时启动生产或服务。
设备采购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关键条款:
1. 设备描述:合同应明确描述所购买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这样可以避免任何误解或争议,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与采购方的要求一致。
2. 交付时间:合同应明确规定设备的交付时间。这对于采购方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可能需要设备按时交付以便启动生产。供应商应确保能够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备,否则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
3. 设备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设备的价格以及付款方式。供应商和采购方应就价格进行协商,并确定合理的支付方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4. 设备质量和保修:合同应明确规定设备的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诺在保修期内对设备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5.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例如,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他们可能需要赔偿采购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 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如果有任何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地方,应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设备采购合同对于设备供应商和设备采购方来说都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通过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确保设备采购交易的顺利进行,并减少潜在的争议和纠纷。因此,双方在进行设备采购交易时应重视合同的签署和执行。
设备采购合同 篇三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_________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__________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设备采购合同 篇五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置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4、标准及要求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ISO9001:20xx 。
5、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国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2 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付款
6.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电汇方式。
6.2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6.3 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付清7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安排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港口。
(1)金额为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含抵扣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2)中英文装箱单两份;
(3)由乙方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可附生产厂文件,若属安全防护用具需补充生产许可文件);
(4)商检换证凭条(若法定商检需要);
7、货物包装
7.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各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相关禁忌和特殊规定,包装应均能适应海运、陆运及多次装卸要求,包装要牢固可靠、要防雨淋。对配件、散件和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密封装箱,对仪器仪表设备等应密封包装,并按设备型号分别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杆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由于包装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坏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按国家有关标准标注货物的放置状态,大件或重要物件需标明吊装点和起吊方向。所有未装箱物件和货箱均应注明编号。所有标注均应按GB191-20xx《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用油漆喷/写在明显位置。包装箱外壁两侧应标明货物的唛头及箱体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包装箱尺寸应控制在国内陆路运输要求范围内。货物包装要求见附件七。
7.3 货物运输唛头中应注明每件货物的尺寸、重量、每件的编号及总件数。唛头中收货人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唛头格式见附件八。
8、交货
8.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合同货物(含设备、随机工具、备件、随机资料),并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国内交货地点,交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8.2 本合同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8.3 本合同下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乙方应以人民币按照货物价值的110%,为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8.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3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通知发货批次、装车清单、装箱清单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起运。
8.5 货物发送时,乙方应按附件四要求提供2套随机资料(或复印件),乙方提供的资料均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并符合ISO标准。1套资料随货物发项目现场,1套资料发如下地址及联系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6室 王印朋收 。
9、货物验收
9.1 验收:货物发货前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处验收,由甲乙双方按照装箱清单对包装箱进行开箱抽检,验证乙方包装箱内的供货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抽检包装箱号及箱中合同货物的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货物交接后的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的法律责任。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索取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乙方不派工作人员参与验收,甲方应制作验收记录,并在10日内告知乙方,该验收记录视为已被乙方认可。
9.2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支付争议部分的货款,并与乙方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同时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备件及工具
10.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项下备件和工具的材料和信息。
10.2 备件和工具应与合同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
10.3 所有备件和工具在提供给甲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件和工具的说明。
10.4 在合同设备供货后的三年内,乙方应以工厂提供零配件 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合同设备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技术服务
11.1货物发运前,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正确的使用及操作、简单的维修等。
11.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或在国内通过网络进行安装、调试、拆除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安装、运行、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保证服务质量。
11.3 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国内至现场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所在国境内的交通便利。
12、质量保证
12.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12.2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2.3在货物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2.4本合同下主机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其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条款执行(只限国内),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在该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只限国内)。
1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材料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如果因上述问题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发运甲方要求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对无法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项目现场。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或在到达项目现场后30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则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此种处理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在甲方自行处理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14.3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环境与安全保证
13.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由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是成熟、可靠的机型,货物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货物的操作、维修环境应安全舒适,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13.2 货物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所用的材料及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及国际环保要求。
13.4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抗颠震、振动、防尘、噪音及坚固性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5 乙方应在使用说明中说明该货物在安装、操作、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3.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进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听从甲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以每日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设备的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除承担修理或换货的义务外,还应按合同第14.1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缺陷消除之日为止。
14.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作贬值、全部或部分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在此情况下,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使用不合格货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在内。
14.4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扣减不妨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4.5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的当期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14.6.乙方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使甲方无法退税,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2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15.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变更和修改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16.2 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7、合同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4.3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2)乙方逾期交货达到30日的;
(3)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7.2 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14.5条承担违约责任。
17.3 甲方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7.4 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7.5 如果合同第15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8、争议处理
1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附则
19.1乙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19.2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9.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9.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传 真:0451-82285370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 编: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设备采购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XXXX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二OO八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1.2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1.3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3.1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3.2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4.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4.3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4.4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4.5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