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原告XXX,住址为XXX,身份证号码为XXX,代理人XXX,住址为XXX,联系电话为XXX。
被告XXX,住址为XXX,身份证号码为XXX,代理人XXX,住址为XXX,联系电话为XXX。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技术承包合同,合同号为XXX。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合同总价款XXX元,并要求被告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技术承包工作。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告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技术承包工作。然而,被告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导致原告的工程项目受到了严重影响。原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已经支付了部分合同款项,但被告未能按时交付完成的工作成果,使得原告无法按计划推进工程项目,导致项目延误,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提供具备合格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承包工作。然而,被告派遣的工作人员明显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胜任相关工作。这导致工程项目质量下降,无法达到原告的要求和预期效果,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最后,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然而,被告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技术问题和咨询需求,但被告未能及时给予解答和支持,导致原告在工程项目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无法及时解决,进一步延误了项目进度,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鉴于此,原告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赔偿原告因被告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信誉损害。同时,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审理此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请求法院受理。
原告:XXX 代理人:XXX
日期:XXX
技术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原告XXX,住址为XXX,身份证号码为XXX,代理人XXX,住址为XXX,联系电话为XXX。
被告XXX,住址为XXX,身份证号码为XXX,代理人XXX,住址为XXX,联系电话为XXX。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技术承包合同,合同号为XXX。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合同总价款XXX元,并要求被告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技术承包工作。然而,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多项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设备。然而,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材料和设备,导致原告无法按计划推进工程项目,增加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和风险,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工程施工。然而,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不仅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还造成了工程质量问题。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整改要求和检查意见,但被告未能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完工,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最后,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技术承包工作。然而,被告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导致原告的工程项目受到了严重影响。原告已经支付了合同款项的大部分金额,但被告未能按时交付完成的工作成果,使得原告无法按计划推进工程项目,进一步导致项目延误,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鉴于此,原告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并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工作,以保证工程项目能够按时完工。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审理此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请求法院受理。
原告:XXX 代理人:XXX
日期:XXX
技术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篇三
技术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在引起纠纷的时候,我们就要写起诉状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技术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一、请求事项:
1.履行合同:
2.赔偿经济损失。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一)请求的原因事实
1.双方是怎样引起订立承包合同的?
××县××乡办企业制油厂,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至1982年负债累累已停产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厂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龄,当时在本县太平川油厂担负生产指导工作。经新建乡武装部部长的介绍来到××乡担起恢复制油厂生产,偿还旧债的重任,由乡经管会直接领导,被告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我的职称是技术员。1984年,油厂已恢复到扭亏为盈,又任命我为车间副主任,主管油厂的生产责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企业实际生产责任制,又因偿还了积累三年的旧债,这才主动找我承包。从1984年12月末起至1986年9月末止订两年承包期合同。1985年3月12日立的合同。
2.被告为什么中途撕毁了合同?
我从1982年来到新建油厂。几年来,我耳闻目睹了油厂的现实,深知其亏损的弊病依然存在。被告刘××与油厂保管员的关系是形成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此,当被告找我担任承包时,我就提条件,前段事务与承包后必须分清,库存与帐面必须相符,不这样我不承包。被告答应。但提出“先交接帐簿,以后查库存,如有缺少,由保管员负责。这样不耽误生产。”我同意了,由于我要求过前后分清,各负其责。同时,又掌握承包前的厂内的底细,所以,被告就不顾一切了。他在我承包当年的5月7日对我说,油厂不承包了,还象过去一样干,给你按每天工资8元计算,你把合同交回来吧!我不同意。
3.被告以权谋利,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违法行为,我要跟他争出个事非曲直来。
首先,我到县委上访:他们告诉我到县企业局去谈;企业局李局长介绍我到法院;法院金庭长让我请律师代理办;后来县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检查了帐目,作出了承包阶段盈利一万四千多元,豆油少七千多斤,豆饼少一万多斤的证明。我再找县委书记王、罗两领导同志,他们指示到信访办去立案,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刘××说“你告到那儿也得回去处理”劝我息事。我又找信访办主任刘××同志。他把我介绍到县委书记那;县委书记指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介绍我去法院。在此期间,被告用威逼利诱的办法,先煽动工人到我家去要工资,拿走我家的电视机,用此逼我交出合同,在我上访的二年中刘××不顾党纪国法,公然下令砸开油库,原料房、生产车间、食堂,收去我承包期间纯利14183.29元,占用食堂粮面1500斤大米10000斤、豆油40斤。又悍然把油厂另行承包给第三人,库存豆油经律师调查时已短少七千多斤,豆饼万斤以上,刘××又想借用承包之机的混乱,以便消灭或减少他利用职权侵吞的集体财富罪责。
被告自知他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以至犯罪,这才又使用欺上瞒下收买等一贯手法,首先盗用原告名义向上级打报告,说我自动撂下不干了,无能经营、亏损等,其用心是为掩饰他片面毁约行为:又蒙蔽乡政府,用乡党委、企业办和他主持的经管会名义联横向县打报告,说是原告自己请求不干。
以上就是本案的经过详情,尚有未便记人的事实,留待
法庭审理时面述。(二)诉讼的理由
1983年3月12日,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一种经营权承包。被告代表发包方把油厂经营管理职能移交给承包人(原告)。这种承包根据法令规定,它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发包方不能再插手经营,只是监督管理而已。在承包期间,承包人依据合同规定应对生产、资金、收益、亏损以及工资和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除了每年向上级单位交纳提留费外,承包人有完全自主经营权。然而,被告身为经管会主任,只是为了消灭和掩饰自己经济上的问题,对我还个不跟他合作的人,决计踢开,所以不择手段,毁约违法,此诉讼理由之一。
双方签订的合同出于协商自愿,内容清楚,手续齐全,属于有效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又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就单方面随意撕毁合同,此为申诉理由之二。
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发包方(被告)应承担因此造成停工、丢失等一切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
发包方就此同一经营范围和内容,又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从签订之日起,就没有享受法律保护的条件。
基于上记理由和事实,特提起诉讼,请求法律解决是盼。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