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身份证号码为XXXX,住址为XXXX,特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为XXXX。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严重违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违约事实和证据的陈述
1.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向原告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XXXX元。然而,被告至今未支付任何货款。
2. 原告提供了合同原件、交易记录、相关通信记录等证据,证明了合同的订立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二、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损失的计算
1.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明确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XXXX元的货款,而被告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告无法按时收回货款,给原告造成了XXXX元的经济损失。
三、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本案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XXXX元,补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2.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损失和费用,由被告承担。
特此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如上诉讼请求。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身份证号码为XXXX,住址为XXXX,特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为XXXX。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严重违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违约事实和证据的陈述
1.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工程项目并交付给原告。然而,被告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项目,也未向原告交付任何成果。
2. 原告提供了合同原件、进度记录、相关通信记录等证据,证明了合同的订立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二、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损失的计算
1.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明确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原告在合同约定的截止日期前已支付了XXXX元的工程款项,而被告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告无法按时使用工程成果,给原告造成了XXXX元的经济损失。
三、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本案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立即完成工程项目并交付给原告,补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2.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损失和费用,由被告承担。
特此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如上诉讼请求。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合同违约民事起诉状 篇三
民事起诉状【一】
原告::____设计院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支付设计费____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元;
2、支付违约金____元(或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__工程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付款日期为我院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交付被告之时,并约定逾期付款按每日__‰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院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义务,仅陆续支付____元,尚欠设计费____元至今未付。经催要未果,故原告诉至贵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民事起诉状【二】
原告:卢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系字号为“佛山市XX区XX布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经营场所:佛山市XX区XXXXXXXXXXXX,注册号:XXXXXXXXXXXX。
被告:欧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从XXXX年XX月开始,向原告经营的佛山市XX区XX布行(以下简称“XX布行”)购买布匹。经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对帐确认:截至XXXX年XX月,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被告并于当天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该《欠条》确认被告共欠XX布行布款总金额为人民币XX拾XX万XX仟XX佰XX拾元整(小写:XXXXXXX元),被告并承诺从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每月分期还清上述布款,其中2010年7月底偿还人民币XX拾万元整(小写:XXXXXXX元)、2010年8月底偿还人民币XX万元整(小写:XXXXXXX元)。然而,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却一直失去联系不知所踪,至今未向原告偿还2010年7月
、8月两笔布款。
原告认为,被告在向原告出具欠条后一直失去联系且不知所踪,至今未偿还2010年7月、8月两笔到期布款,被告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偿还布款的义务,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所欠布款;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被告所未支付的2010年7月、8月两笔到期布款共为XXXXXXX元,该金额已达到全部布款总额XXXXXXX元的五分之一,所以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即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布款。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