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优质6篇)

时间:2015-06-04 03:22:1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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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双方约定的文件,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下面将从劳动合同的定义、内容和重要性三个方面来阐述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表现。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化,既有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也有用人单位的管理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劳动合同还应明确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同时,劳动合同还应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此外,劳动合同还应规定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劳动者合法休假权益。

最后,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规定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他们的劳动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规范了他们的管理行为,明确了劳动者的职责和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和谐与合作。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内容涵盖了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约定,确保了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合作。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和培训,为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劳动合同 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已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等方面来探讨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劳动合同的变更可以涉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约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和等价互利的原则,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根据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提前解除、解除试用期等方式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的过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渠道解决争议。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应当依法进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争议解决应当依法进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合法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才能维护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为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劳动合同 篇三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____________员工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第36条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员工签字:_____(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乙方向企业工会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工会组织甲乙双方进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税前),此款于乙方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述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乙方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甲方补发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年休假补助)等。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六、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在签署本协议且完成工作交接后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配合乙方办理失业保险申领事宜。

  八、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九、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企业工会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五

  对于有网友表示不好理解《劳动合同法》内的“劳动者”一词,并对公务员算不算与国家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存有疑义,“劳动者”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们都是劳动者,公务员是政府雇佣的劳动者。

  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因为法律有适用范围,这个适用范围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求得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我们可以把公务员排除在外,实际上他们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因为公务员行使的国家的劳动规范和合同,公务员不能算是《劳动合同法》里的劳动者,但是他是广义的劳动者。

  而对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新闻单位都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如果他们吃“财政饭”的,有行政编制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应该是作为公务员的管理,有另外一个系统,适用行政法的管理。如果不是受行政编制,是另外一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该用《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来管理。

  所以现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就是依照《行政法》,就是作为公务员或者致力于公务员管理的,一种是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的这一部分人,所以各个单位都普遍存在。

劳动合同 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一条 本合

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部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市 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岗位(工种)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项工作制。

  (一)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长工

  (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三)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乙双方协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则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上海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并依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员工薪酬实行月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店龄工资及津贴组成,具体标准参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加班加点工资;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加班加点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应补贴 元。

  第十五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在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工作指标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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