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14-02-02 08:20:4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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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篇一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在这个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让方式,它可以用于家庭内的财产转移、朋友之间的馈赠,甚至是慈善事业的捐赠。

赠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赠与人自愿将财产赠与给受赠人,而受赠人也必须接受这一赠与。双方的意愿是赠与合同成立的基础。赠与人在合同中明确表示赠与的意愿,并且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则表示接受赠与,并且同意履行赠与合同的相关义务。赠与合同的成立还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比如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不可撤销的。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就无法撤销赠与。这是因为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同,赠与人已经将财产无条件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无需支付任何价款。因此,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赠与物或要求受赠人支付任何费用。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的同时,也要对赠与物进行合法的处分。这意味着赠与人不能将赠与合同作为逃避债务或绕过法律规定的手段。赠与合同的目的是真实、合法地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而不是为了欺诈、逃避债务或违反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的效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赠与人不能将已经赠与的财产再次赠与给第三人。受赠人也不能将赠与物进行转让或抵押。赠与合同的效力还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比如赠与人的财产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赠与,并且不能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是一种简单、方便的财产转让方式。它可以帮助当事人快速、有效地完成财产的转移。但是,赠与合同也需要当事人慎重考虑并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赠与合同 篇二

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转让方式,它在法律上规定了当事人之间财产转移的权利和义务。赠与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的特点是赠与人不向受赠人收取任何价款或租金。赠与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将财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也必须接受这一赠与。

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要求。首先,赠与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形式可以是纸质合同、电子文档或者其他书面形式。其次,赠与合同应当明确表明赠与人的意愿以及赠与物的具体内容。赠与物可以是房屋、土地、车辆、股票等任何具有价值的财产。最后,赠与合同还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不可撤销的。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无法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或支付任何费用。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同,赠与人已经将财产无条件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无需支付任何价款。因此,赠与人不能在合同成立后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赠与人不得将已经赠与的财产再次赠与给第三人。受赠人也不得将赠与物进行转让或抵押。赠与合同的效力还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赠与人的财产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赠与,并且不能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让方式,它可以用于家庭内的财产转移、朋友之间的馈赠,甚至是慈善事业的捐赠。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不可撤销的,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赠与物或要求受赠人支付任何费用。但是,赠与合同也需要当事人慎重考虑并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赠与合同 篇三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 篇四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受赠人,是附有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后,必须依法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是因为财产的赠与是在受赠接受赠与合同中所附加的义务,赠与合同才成立,而这部分附加的义务成为赠与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按《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必须承担义务,如果赠与人所附的不是受赠与人承担的义务,而是为达到某一结果或目的的赠与,则不是附义务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

  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

  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

  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取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人。

  对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赠与所负义务,一些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均有规定。如德国规定,为有附负担的赠与的人,如已给付,得请求履行其负担。受赠人不履行负担者,以应将赠与物用于履行负担为限,赠与人得依关于返还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依双方契约规定的解除权的要件,返还赠与物。再如我国台湾规定,赠与附有负担者,如赠与人已为给付,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担,或撤销赠与。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赠与本为无偿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赠人获益。所附义务如果超出赠与

财产的价值,则使受赠人蒙受不利,也与赠与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赠与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其所附义务的,受赠人仅就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赠与所附义务超过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对超过赠与财产价值部分的义务没有履行的责任。

  对于受赠人履行义务的限度,德国、我国台湾也有所规定。德国规定,因权利的瑕疵或赠与物的瑕疵,致赠与的价值明显不足抵充因履行负担所需的费用者,在因瑕疵而生的不足额获得补偿前,受赠人得拒绝履行负担。受赠人不知有瑕疵而履行负担者,以受赠人因履行负担而支出的费用超过有瑕疵的赠与物的价值为限,受赠人得向赠与人请求偿还其费用。我国台湾规定,附有负担之赠与,其赠与不足偿其负担者,受赠人仅于赠与之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负担之责任。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合同 篇五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汽车(应写明该汽车的具体信息、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 的证据名称,购买该汽车时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 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 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 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 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 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 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 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 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 篇六

  赠与者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

  一、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

  二、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房内应搬之物包括家俱,家电等搬离,如不搬离,视为放弃,将由乙方自行处理,届时由双方到场做证,视为现场交接。

  三、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__前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四、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合同:

  (1)在赠与合同生效后十年内对后记不动产进行拍卖、转让、抵押或其他变更所有权的行为。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五、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合同时,应立即将后记不动产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双方父母各执一份。

  不动产标示:

  (1)土地:坐落于________

  面积:___亩

  (2)建筑物面积:

  房产编号:

  立合同人

  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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