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18-06-02 03:38:4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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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一

试用期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的一种特殊劳动合同,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员工入职后一段时间内对员工进行考察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期望。试用期劳动合同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但同时也需要合理保障员工的权益。

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具有以下几个优势。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能够减少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和风险。通过试用期的考察,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员工的能力和适应能力,从而降低了用人单位因招聘不合适员工而造成的损失。其次,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提高用人单位的管理灵活性。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和业务需求来决定是否继续雇佣该员工,从而保证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最后,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解雇,从而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然而,试用期劳动合同也需要合理保障员工的权益。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时间和条件。试用期的时间应该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和要求来确定,并且应该是合理的。试用期的条件应该是明确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其次,试用期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的权益和义务。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同时,员工也应该履行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义务,包括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最后,试用期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终止试用期的程序和方式。如果用人单位决定终止试用期,应该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综上所述,试用期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保障。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试用期对员工进行考察和评估,降低招聘成本和风险,提高管理灵活性,同时也可以得到法律保障。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在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应该合理保障各自的权益,确保合同的公平和合法性。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二

试用期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的一种特殊劳动合同,其主要目的是在员工入职后一段时间内对员工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以确定员工是否能够胜任岗位,并决定是否继续雇佣该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但也需要合理保护员工的权益。

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具有以下优势。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使用人单位能够更好地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通过试用期的考察,用人单位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期望。其次,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减少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和风险。通过试用期的考察,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发现并解除与员工不适合的合作关系,避免因招聘不合适员工而造成的损失。最后,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提高用人单位的管理灵活性。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和业务需求来决定是否继续雇佣该员工,从而保证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然而,试用期劳动合同也需要合理保护员工的权益。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时间和条件。试用期的时间应该是合理的,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和要求来确定。试用期的条件应该是明确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其次,试用期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的权益和待遇。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同时,员工也应该履行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义务,包括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最后,试用期劳动合同应该明确规定终止试用期的程序和方式。如果用人单位决定终止试用期,应该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综上所述,试用期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保障。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试用期对员工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降低招聘成本和风险,提高管理灵活性,同时也可以得到法律保障。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在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应该合理保护各自的权益,确保合同的公平和合法性。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三

  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没有做具体规定,劳动者可以比照民法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求权利救济。

  1、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我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必须以公司有继续履行的能力为前提。

  2、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要是在试用期内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该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仍然有不少公司任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陷入相关纠纷的的当事人能够寻求网站的专业劳动律师的帮助。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四

  1、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一定要合法、明确、具体,可操作。首先,切忌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歧视,对女性设定婚育方面的条件。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说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第三,“录用条件”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在应聘的.时候如实告知自己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等。所谓“个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学历的要求,要求获得相应证书,有的有技术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业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描述等等。“录用条件”的共性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个性可以通过招聘公告、劳动合同等等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行明确。

  2、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公示,简单说来,就是要让员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那如何进行公示呢?方法有以下几种:(1)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2)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3)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比如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 尽量做到滴水不漏。

  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

  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决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了。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五

  职工咨询:用人单位与职工仅约定试用期期限,告知试用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与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期间单位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由个人自己承担社保缴费。试用期的工资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职工询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不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的工资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也是不正确的。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六

  XX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年月日参加工作,年月 日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试用期劳 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 日,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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