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篇一
劳动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劳动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在劳动合同中,雇主和雇员必须达成一致,明确双方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首先,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和雇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非常重要。只有明确了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才能有效地解决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其次,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明确性可以避免因为工作任务的不清楚而引发的纠纷。工作地点的明确性可以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卫生,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此外,劳动合同中还必须明确规定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是劳动者劳动的回报,应当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进行合理的支付。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等,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至关重要。这些待遇的明确性和保障性,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劳动合同中还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与雇主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情况,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才能被解除。
总之,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它不仅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还规定了劳动关系的解除条件和程序。只有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劳动者才能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雇主才能依法管理劳动者。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至关重要。
劳动合同 篇二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的重要工具。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至关重要。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各项权益和义务,并遵守合同的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明确性可以避免因为工作任务的不清楚而引发的纠纷。工作地点的明确性可以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卫生,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其次,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是劳动者劳动的回报,应当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进行合理的支付。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等,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至关重要。这些待遇的明确性和保障性,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合同中还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雇主应当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劳动者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护雇主的合法权益。
最后,劳动合同中还应当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情况,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才能被解除。
总之,劳动合同是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它不仅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还规定了劳动关系的解除条件和程序。只有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劳动者才能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雇主才能依法管理劳动者。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至关重要。
劳动合同 篇三
尊敬的局领导: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月调入国土资源局工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xxx上班。几年来,我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
一、
几年来,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窗口办是国土资源局对外的“窗口”和“门面”,其主要职能就是受理申请文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长期以来,本人始终坚持方便群众、为民办事的原则,主动微笑打招呼,主动询问释疑,主动维护窗口办事程序,主动接文办事,主动打电话通知客户办理结果;注意每一个细节,办好每一件事情,接待好每一个客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认真负责地为群众办事,做到微笑出自内心,办事出自真心,心里装着群众,尽心为着群众。认真布置政务公开宣传栏,向群众公开办事结果,宣传国土法律法规,做到简洁明了,每月一期。
二、
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做好规费的收缴、统计工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前,收费做到日清月结,当收当存,缴款通知单与收款收据同行,开票人与收款人分离;改革后能认真学习好xx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条例及操作业务,严格按《xx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设定、征收。按月编制各股室完成创收任务情况表,为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提供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参考依据。
三、
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工作之余,繁琐的家务之后,利用休息时间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学习国土法律法规,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xxxx年通过考试取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在xxxx年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世纪行演讲比赛中获得x等奖,在xxxx年的全国成年人高考统一考试中被xxxx学院录取为本科生。为适应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以信息化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的形势,认真学习电脑基本知识,现在,对“用友grp非税收入开票管理系统”操作流利,对“led演播室”软件编辑制作流程能得心应手。
几年来,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一些平凡的事,虽然也是尽心尽责,也取得了些微小的成绩,但离领导的要求可能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局领导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勤恳工作,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 月 x 日
劳动合同 篇四
劳动合同 篇五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最重要的法律,是劳动法律体系的核心。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七大部门中社会法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6月29日颁布,20xx年1月1日起实施。20xx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正。劳动合同法对我国劳动关系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做了较为准确判断,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市场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较之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有以下新的亮点。
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调整范围(第2条),实质上把除了由财政保障经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之外的,在中国依法成立登记注册的各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全部纳入了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规定了认定劳动法律关系的标准。将原来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协议”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改为以单位实际用工来认定劳动关系(第7条),为仲裁和司法审判认定劳动法律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消除了歧义。
规定了企业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规定单位用工一个月后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第82条)。这个刚性条款对于遏制单位用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起到了震慑作用,大幅度增加了我国书面劳动合同的比例。
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用工制度。一是标准用工制度。特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是最为普遍的劳动合同形式。二是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特点是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三方主体的劳动法律关系。三是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特点是每天工作时间小于4小时,劳动待遇的法定标准比两种用工制度低。
规定了三种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权利义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合同约定有明确的起止日期,新法为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规定了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则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合同只约定启动日期,没有约定终止的日期。新法为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将原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在原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可以与单位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为无需协商,劳动者为单方权利,单位为单方义务(第14条)。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以项目启动到完成为期限,项目结束合同终止(第15条),目的是适应和规范我国普遍存在的项目制用工形式。
规定了劳动关系消灭的三种形式。一是劳动合同解除。除沿袭劳动法的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外,增加了单位违法或者犯罪时,劳动者有权扬长而去并获得赔偿的即刻解除(第38条、46条)。二是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禁止了原劳动法允许的劳动合同约定终止。三是规定了裁员及其法定条件(第41条)。裁员的本质是解除,但非个别解除,而是批量解除,社会影响较大,公权力进行了明显的干预。
规定了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及其计算方式。新法对解除、终止、裁员的经济补偿金做出了合理的规定与限制(第47条)。新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在立法时曾经引起外国商会强烈反对,意见直呈中央高层。但由于新法定稿时对补偿金进行了最多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和12年的工龄的限制,平衡了劳资利益,充分体现出立法合理与可行的科学性。
将劳资集体协商纳入了法制轨道。集体协商在国外并非是法律强行干预。我国为了推进和保障集体协商,立法时在全国总工会的力挺下,将集体协商纳入了劳动法制轨道。主要内容是规定了集体协商的主体、内容、程序、效力,以及协商后的集体协议得不到兑现的法律救济程序(第5章第1节)。
劳动合同 篇六
第一,企业界为之震动。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引起了企业界的巨大震动。社会评论纷飞。但无论出自于守法还是规避,全国企业都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学习劳动合同法热潮,增进了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书面合同签订率从立法前全国人大调研的25%成倍增加,大型企业达到96%。
第二,企业规避现象严重。有的企业用钱买断工龄,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企业大量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得同工同酬更难实现。这些现象促使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出台。修正案加大了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准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规章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的三个特征: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第三,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同时存在盲目维权的现象。新法实施后,各地劳动争议案件增幅在50%-300%之间,经济较发展城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加班加点也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
限内结案。同时也倒逼了各地政府对劳动争议处理的极度重视,纷纷增加了劳动仲裁人员编制,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仲裁院,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
第四,劳动合同法适用上曾出现乱象。由于劳动合同法的个别条款清晰度不足,在劳资利益性争议极强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出现断案标准不统一的纠结:如工龄怎么计算?加班费基数怎么计算?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适用一年时效?等等。由于最高院的相应的司法解释姗姗来迟,造成全国劳动仲裁和基层法院不得不自救,裁审标准一时呈现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乱象。客观上损害了法律权威。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的一些非正常现象,充分反映出劳资利益纷争的剧烈程度,科学立法和准确执法的重要性,以及在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必要性。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建议。一是强化推进有实效的劳资集体协商。二是加强对小微企业主劳动法律知识培训。三是主动引领中国西部劳动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