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时效 篇一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定,规定了借款的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借款合同的时效是指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对合同的有效性和借贷双方的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的时效一般为20年。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在签订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借款人必须在20年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借款人在时效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偿借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借款合同的时效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根据我国的诉讼时效规定,借款人在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在借款人逾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追偿。而一旦贷款人提起诉讼,借款合同的时效将会暂停,直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此外,借款合同的时效还可以通过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时效期限,例如可以约定为10年、15年等。这种约定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表达,并经过双方的共同意愿,才能生效。
借款合同的时效对于借贷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对于借款人来说,时效的存在可以使其在还款期限内有充足的时间来筹集资金,以便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对于贷款人来说,时效的存在可以使其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时,有法律依据追偿借款。
总之,借款合同的时效是借贷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偿借款。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双方也可以通过约定来调整合同的时效期限。
借款合同的时效 篇三
借款合同的时效
贷款方: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保证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