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补充合同 篇一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买卖合同成为了人们买卖房屋的重要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需求或其他因素,常常需要对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进行补充,以满足双方的实际意愿。本篇将重点介绍房屋买卖补充合同的相关内容。
首先,房屋买卖补充合同是指在原有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对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的协议。补充合同必须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即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平等的地位下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合同。
在房屋买卖补充合同中,最常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房屋价格的调整:由于市场行情的波动或其他原因,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对原有的房屋价格进行调整。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价格的调整方式和具体金额。
2. 房屋交付时间的延期:在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可能已经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时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延期交付。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延期的期限和条件。
3. 房屋质量的保证: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可能已经包含了对房屋质量的一些约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房屋质量的保证。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当明确约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标准和保修期限。
4. 违约责任的约定: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经包含了一些对违约责任的约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承担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买卖补充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等形式的印证。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补充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进行相应的法律审核。
总之,房屋买卖补充合同是在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基础上进行的补充和修改,以满足双方当事人的特殊需求。在签订补充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约定补充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房屋买卖补充合同 篇二
房屋买卖补充合同的签订对于房屋买卖交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需求或其他因素,常常需要对原有的房屋买卖合同进行补充。本篇将继续介绍房屋买卖补充合同的相关内容,并重点强调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补充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补充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补充合同的生效条件可以是某一特定事件的发生,如购房贷款的批准或资金的到位等。而补充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是某一特定日期,或者是自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个特定期限。明确约定补充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履行和交付作出相应的安排。
其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补充合同的解除条件和解除方式。补充合同的解除条件可以是某一特定事件的发生,如购房贷款的未批准或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等。而补充合同的解除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协商解除或仲裁解除等。明确约定补充合同的解除条件和解除方式,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时能够迅速解决争议,保护自身权益。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合同时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补充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上注明签订日期、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等形式的印证。同时,为了防止争议发生,双方当事人还应当保留相关的书面通信、支付凭证、合同附件等证据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本篇所介绍的内容仅为房屋买卖补充合同的一般情况,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补充合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进行相应的法律审核,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总之,房屋买卖补充合同的签订对于房屋买卖交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补充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补充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解除条件和解除方式,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双方当事人才能够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实现交易的顺利进行。
房屋买卖补充合同 篇三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元,共计 (人民币) 元整。(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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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深圳市中铁诺德投资有限公司 售楼电话:***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三号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26c
买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买卖双方于 年 月 日 就购买诺德假日花园一期 栋 座 层 号房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现双方就认购书做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 买卖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0%,余款70%于签定本认购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2)向银行借款方式:
若买方选择银行按揭,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房款,即人民币 元(含定金)。按揭金额、按揭年限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如银行贷款金额减少,首期款将相应增加。
2如买方采用银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于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卖方或银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按揭资料或不签署相关文件)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付定金,其余款项不计利息退回买方;由于银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发生巨大变化等)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买方已付款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回买方。
无论何种原因买方未能成功办理按揭,但同意继续认购本房地产的,买方应在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首期款外的余款。
3 买方须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房款,若买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每逾期1日,买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滞纳金。
4 买方应在付清定金后,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2日内按卖方和相关按揭银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按揭资料,接到卖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手续并与卖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
5 认购书中所称的第五条所述“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买方逾期付款超过3日;
(2)买方逾期未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或买方单方解除认购书或本补充协议;
(3)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的其他“买方原因”。
若发生上述事由之一,卖方有权终止认购书及本补充协议,有权将标的房地产另行出售,且无须通知买方,并有权追究买方违约责任,买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且买方授权卖方单独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认购书解锁手续。如主管部门要求买方前去办理解锁手续的,买方应按卖方通知时间办理完毕,否则每延迟1日,应按购房全款向卖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延误给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卖方已向买方出示《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及其补充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即《临时管理规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购房信息,买方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上述文件,且无异议,承诺按卖方的通知签署上述文件并遵守执行。
7 买卖双方的通知以认购书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地址等为准,任何一方均应确保其联络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有变更,应在变更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未通知所产生
的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如卖方向买方所发函件传真出现错发等错误,买方应本诚实信用原则即时告知卖方,避免延误和不必要的损失。
8 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与认购书及本补充协议有抵触的地方,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
9 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为认购书的补充约定,当二者内容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条款为准。
买方提别声明:对认购书及本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之各项条款约定,特别是其中有可能限制买方权利、减轻或免除卖方义务和责任不封,以及违约责任部分,卖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逐字逐句提请买方注意并作充分说明,买方已逐字逐句仔细阅读并已充分了解其全部内容和含义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予接受。
卖方:深圳市中铁诺德投资有限公司 买方: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
房屋买卖补充合同 篇四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 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第二条 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 写) 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 写) 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
交割手续,丙方陪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是、不完整、无效,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陆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乙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
予退还。
第五条 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完成交易。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
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3 口,且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 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
部款项,并收取总房款50%违约金。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卖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间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乙方(买受方):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