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经典6篇】

时间:2016-08-01 01:28: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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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一

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就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买卖合同作为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有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功能。本文将重点探讨买卖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商业交易中的应用。

首先,买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签署合同后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这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为双方提供了一种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买卖合同有助于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其次,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合同中包含了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关键信息,使双方对交易的要求和期望有清晰的了解。这有助于减少误解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提高了交易的效率。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买卖合同为商业交易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框架。

此外,买卖合同还可以为双方提供一定的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双方可以就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进行约定,从而降低交易风险的发生概率。例如,合同中可以规定商品质量检验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商品符合双方的要求。同时,合同还可以约定交付时间和方式,以确保交易的及时性和可靠性。通过风险管理的约定,买卖合同为交易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还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为交易提供了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买卖合同还可以为双方提供一定的风险管理。因此,对于商业交易来说,签订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可以有效保护双方的权益并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买卖合同 篇二

买卖合同的范围广泛,涉及各个行业和领域。本文将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探讨买卖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就房屋销售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在购房过程中充分了解房屋的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买方应该核实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土地使用权情况,以及房屋的质量和维修状况。卖方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双方还应该就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价格和付款方式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和约定。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买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并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应按时交付房屋,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和法律文件。同时,双方还应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确保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合法有效。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买方应该在签署合同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合法,并核实房屋的质量和维修状况。其次,双方应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再次,双方应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最后,买方和卖方还应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确保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买方和卖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合法,并核实房屋的质量和维修状况。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并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交易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护双方的权益并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买卖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乙方向甲方采购安全防护装备等产品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产品交付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三、货款结算

  1.签订合同时预付20%定金,余款货到一个月内转账

  2、甲方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向乙方开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如对票据上的货款金额有异议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对账,否则,视为乙方已认可。

  四、产品质量和异议期:符合现行规定的行业标准;异议期为货到5日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异议期提出的异议经甲方核实确认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维修,符合甲方调换条件的给予调换。

  五、产品质保期

  如甲方所供产品有质保期的,则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甲方将视情况进行维修或调还。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之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买卖合同 篇四

  车位买卖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前山新城车位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的车位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新城地下车位,车位编号为:A2-285 ;

  2、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民事纠纷。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保证将该车位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车位出售给第三人;

  3、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车位更名转让的承诺;

二、转让价款

  1、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20xx年6月27日付给甲方定金让人民币 贰万 元整( ¥:20,000.00 元);

  2、乙方于20xx年7月27日或之前付清全部转让价余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元);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乙方违约,甲方没收来自乙方的所付定金;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赔偿乙方所付定金。

  五、交付方式

  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当天内将车位更名转让给乙方;

  2、车位的更名转让以乙方签订车位认购协议书并更换认购车位收据为标志;

  3、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与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五

  一,本协议是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协议示范文本。无锡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协议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协议内容,对本协议中固定内容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无锡市房产管理局咨询。

  三,协议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协议中的固定内容不得修改,下划线处和附件空白处的文字输入,【】的内容选择,应当由协议双方自行约定。

  五,协议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依托无锡市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修改,校对协议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确认无误后由网上签约受理点提交网上备案并即时打印协议文本,经买卖双方签章生效。

  六,本协议文本固定内容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协议编号: )

  协议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

  【3】坐落: 区

  【4】建筑面积:

  【5】房屋用途:

  【6】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协议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成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选一项)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贷款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首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其他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出卖方应当在 前,将房产交付给买受方。房屋移交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第五条:按下列第 款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六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六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 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双方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则在有效期内出卖方同意买受方单方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协议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

  买受方约定共有人之间的房产份额。具体为:

  第八条:关于车库(车位)归属的约定

  第九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该房屋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条:关于买卖税费,佣金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出卖方/买受方】自愿承担本应双方缴纳的税费。

  2,房屋买卖代理佣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未曾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出卖方应保证上述房产的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卖方该房产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出卖方承担,由此给买受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方负责赔偿。

  若出卖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交付房产或买受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则由违约一方按日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若买受方悔约,应书面告知出卖方,出卖方应在 日内将买受方的已付购房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方,但买受方应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出卖方。若出卖方悔约,应书面告知买受方,并在 日内将已付购房款返还给买受方,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买受方。

  出卖方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户口迁移等手续时,应当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 。

  其他:

  第十二条: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款方式解决:(仅选一项)

  【1】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在本协议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选择,输入部分的文字与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5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文本由出卖方 份,买受方 份,房屋登记机构1份,契税征收机关1份,地方税务部门1份,

  份,电子文档存入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数据库备查。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备案打印并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及装饰情况

  附件二:补充协议

  共有人信息栏:

  出卖方共有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买受方共有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证件号:

  其他:

  出卖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买受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 篇六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卖方: 地址: 买方: 地址: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款

  第二条 生产交货期限

  卖方在收到甲方约定款项后 天内将货物生产完毕并将货物放置于 ,买方到该地点提货。 第三条 货物检验

  买方提货时,应当在卖方工厂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应当场提出异议,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如买方提货时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卖方交付的货物符合约定。 第四条 包装:卖方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木箱包装,以适合货物储存、海运、陆运。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以电汇方式将全部合同价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买方逾期付款,交货期相应顺延。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售后服务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卖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 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解决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该会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准,并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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