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精彩6篇)

时间:2016-07-02 06:39:3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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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一

买卖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它在商业交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本篇将介绍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素。

买卖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合同双方的信息、商品的描述、价格和付款方式、交货方式和时间、退换货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

首先,合同双方的信息是买卖合同的基础。买卖双方应当提供准确的联系信息,以便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其次,商品的描述是买卖合同中的关键要素之一。买卖双方应当对商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包装等进行明确的描述,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

第三,价格和付款方式是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买卖双方应当就商品的价格进行充分的协商,并约定明确的付款方式,如一次付清、分期付款等。

交货方式和时间是买卖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要素。买卖双方应当约定明确的交货方式,如自提、快递送货等,并约定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退换货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保障条款之一。买卖双方应当就商品的退换货条件和程序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防止交易过程中出现退换货的纠纷。

最后,违约责任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买卖双方应当就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的约定,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违约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买卖合同 篇二

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以书面形式规范了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篇将从实际案例出发,介绍买卖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避免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等重要条款,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

其次,买卖合同可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合同内容进行维权。合同的法律效力使得双方有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买卖合同有助于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对交易的细节有了明确的了解,可以更好地进行生产、销售和交付等环节的安排。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为了避免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的条款要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双方应当对合同的每一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一致。

其次,双方应当保留合同签订的证据,如合同的原始复印件、签字盖章的证明等。这样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据,加强自己的维权能力。

再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沟通和协商,避免问题的扩大化。一旦发现问题,双方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方案,避免纠纷的发生。

最后,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专业人士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评估和修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认真阅读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买卖合同 篇三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型号规格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货渠道合法,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宜良县匡远镇环城西路3号。

  2、送货时间:20xx年11月20日前。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

  4、货到一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5、按合同签订的产品、作为质量验收。

  四、付款方式

  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额386450元大写叁拾捌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正。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厂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按法律法规(程序)向甲方索赔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产品状况:

  ┌──┬──┬─────┬─────┬────────────────┐

  │面积│亩产│ 总产 │定购数量 │ 交货月份 │

  │ │ │ (斤) │(斤)

  ├─┬──┬──┬──┬──┬──┤

  │ │ │ │ │七│ 八 │ 九 │ 十 │十一│十二│

  │ │ │ │ │月│ 月 │ 月 │ 月 │月 │月 │

  ├──┼──┼─────┼─────┼─┼──┼──┼──┼──┼──┤

  │春烟│ │ │ │ │ │ │ │ │ │

  ├──┼──┼─────┼─────┼─┼──┼──┼──┼──┼──┤

  │夏烟│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2.验收标准:_________。

  3.收购地点:_________。

  4.结算方式:_________。

  5.供方经济责任:

  (1)春烟要占总种植面积的_________%

  (2)按交货月份和规定时间地点交售站。

  (3)质量标准:不掺杂、不兑假,水分不超过_________%(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完成交售任务的,偿付未完成部分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需方经济责任:

  (1)对交售的烟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按质论价,付给供方货款,不得压级压价;如有压级压价,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按压价总值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2)在烟叶收购时,约时定点并做到随到随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收购,偿付收购不足部分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7.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供需双方如遇人力不可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供借有关机构的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

  │供方签章│需方签章 │

  │ │ │

买卖合同 篇五

  供货方: 广西港兴塑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广西高广亿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内容:

  乙方为满足本公司工程建筑的进度所以需要于20xx年02月12日起向甲方购买PE给水管件、PVC排水管件PVC电线管及配件。

  订价方式:

  每批管材的价格均以厂家报价书下浮30%。

  质量标准:

  甲方须按国家质量要求提供给排水用管材:

  工程需要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另行提出后,按甲乙双方在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供货方式:

  1、在合同订立天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计划有关材料作为甲方拟定管材供货计划依据。

  2、乙方指定为乙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于甲方的所有到场管材交接工作。管材进场前,乙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和相应的乙方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交于甲方。

  3、在施工期间,乙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给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 天将需求清单(加盖乙方公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所供材料到达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乙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管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子力学进行清点核对,乙方货物接收人核对时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员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5、所供材料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货物接收人应当场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接收,并开该批货物的出入库单,入库单与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验收方法:

  1、甲方应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有关原件或复印件。

  2、管材到场24小时内,乙方必须对到场管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二次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参与复检,并对现场管材妥为保管;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甲方未参与复检,则视为默许乙方提出的异议和正理意见。

  3、检测期限为管材进场后七天;管材进场超过七天且乙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和向甲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管材甲方有权视为质量合格。到场管材检测合格时,乙方应将检测结果通知甲方。有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自理。检测不合格时,该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对于乙方使用、保管、保养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责任:如有银行承现汇票按市场贴息为准。

  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货商要货,如有此行为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货款的百分之十做为违约金给甲方。

  五、有关责任:

  1、乙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和拒绝接货。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管材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2、变更到货地点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变更接货人,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前乙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乙方授权书交于甲方。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5、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管材,乙方应在检测期限内将结果通报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则按质论价。

  6、乙方逾期付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所欠货款千分之五的日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赔偿约定:

  按本合同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货款、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或终止合同后3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它条款:

  用管材大约 万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和副本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广西港兴塑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广西高广亿贸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 篇六

  合同纠纷答辩状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30302621207362,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龙泉巷10弄9幢201室,联系电话0577-88500367。

  被答辩人:林永畴,男,1959年1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丁岙镇丁腰路11弄4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林永畴诉答辩人黄香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 (一)对事实部分答辩:首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证明原告提供的4号证据:收据中的黄香珍签名非黄香珍本人所签,该份证据无效,因此,可证明黄香珍并没有授权陈意泽去经营,黄香珍未参与到被答辩人林永畴及被告陈意泽之间的交易中。其次,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的第一款中:甲方自愿将温州鞋市场第456东号(计半间)的摊位转租给乙方即陈意泽经营。并且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

  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可证明,双方签的只能是店面租赁合同;并且根据收据签字非黄香珍本人所签以及租赁协议的第三款中相关规定,得知答辩人黄香珍只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由租赁方陈意泽自主管理的,进一步证明了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而不是经营权的转租,即出租人黄香珍将摊位使用、收益权交给承租人陈意泽使用收益,陈意泽支付租金给黄香珍,陈意泽以自己的名义生产经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所以被告陈意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债权、债务应由被告陈意泽自行承担,被告黄香珍不承担给付义务。 (二)对适用法律部分答辩:被答辩人林永畴在起诉状中所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来要求答辩人黄香珍承担连带支付鞋款513800元及其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之日的利息的责任。而此案中,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

  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而且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可知,答辩人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是有效的,他们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因此,答辩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不接受,现提出依法处理本案的主张: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望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证据和证据来源:

  1.租赁协议书,证明答辩人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关系。

  2.被租赁的房屋照片,证明房屋的实际情况

  3.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书,用于证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收据中的签字并非黄香珍所签。

  此致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项:

  (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法律未规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4、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债务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十二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违反规定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方式、场所等项内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新的经营者想要延用原执照上的字号名称,必须等原执照注销满一年后方可提起申请。想要盘店创业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骗。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xx/03/31/016477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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