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篇一
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并通过合同的形式来确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赠与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即取得了赠与人的财产权利,并享有该财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下面我将从赠与合同的要素、形成和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赠与合同的要素包括赠与人、受赠人和赠与的财产。赠与人是指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一方,受赠人是指接受赠与的一方。赠与的财产可以是金钱、房产、车辆等有价财物,也可以是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等。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赠与合同的形成需要符合合同的成立条件,即要有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内容和一致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性合同,其目的是实现赠与人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意愿。赠与合同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赠与的财产种类、数量和质量等。双方的意思表示应完全一致,且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并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最后,赠与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要求是为了保护受赠人的权益,以防止赠与人在未来变卦或撤销赠与。另外,赠与财产的转移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房屋的赠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等。只有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才能合法地享有赠与人的财产权利。
总之,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对于受赠人来说是一种获得财产权益的方式。赠与合同的要素包括赠与人、受赠人和赠与的财产。赠与合同的形成需要符合合同的成立条件,如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内容和一致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合同的书面形式和财产转移的合法性。只有符合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才能合法地享有赠与人的财产权利。
赠与合同 篇二
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并通过合同的形式来确认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合同被广泛应用于家庭财产的转移、亲友间的互助等情况。下面我将从赠与合同的特点、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赠与合同的特点是无偿性和自愿性。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性合同,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要求受赠人给予任何回报,受赠人也不能向赠与人索取任何补偿。同时,赠与合同是基于双方的自愿意愿而成立的,双方必须真实、自愿地表示自己的意思,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其次,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广泛。赠与合同适用于家庭内部的财产转移,如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夫妻将存款赠与对方等。赠与合同也适用于亲友之间的互助,如朋友之间赠与礼物、亲戚之间赠与婚礼彩礼等。此外,赠与合同还适用于其他特殊情况,如慈善机构接受捐赠、企业赠与员工股权等。
最后,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赠与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合同的书面形式和财产转移的合法性。其次,赠与合同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赠与的财产种类、数量和质量等。另外,赠与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合同的成立条件和财产转移的合法性。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应当保证所赠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受赠人应当尊重赠与人的意愿,合法地享有赠与人的财产权利。
总之,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性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赠与合同的特点是无偿性和自愿性,适用范围广泛。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并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赠与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才能合法地享有赠与人的财产权利。
赠与合同 篇三
赠予撤销条件
法律规定赠予是可以撤销的,不过要在赠予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才拥有撤销的权利,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行使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的权利的,赠予人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第二,有些赠予是基于抚养义务之上的,如果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不论这种义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赠予人的都可以以此撤销赠予。当然,如果受赠人是出于一些无法避免的因素而无力承担起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则不构成撤销事由。
第三,有些赠予合同是附条件的,如果受赠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则赠予人也有权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补充,赠予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也是有理由基于以上的几种情况撤销赠予的,但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一般赠予人撤销赠予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而他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则要在6个月之内就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就归于消灭。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赠与合同 篇四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赠与合同 篇五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_______
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赠与物的交割:甲方将________商务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交与乙方,并于当天配合乙方到长沙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应在签字合同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该车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赠与合同 篇六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
(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方:____名称:地址: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