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篇一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无偿方式转移财产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赠与合同被广泛应用于个人和企业之间的财产转移和资产管理。本文将从赠与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以及一些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首先,赠与合同的定义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以无偿方式转移财产权益的合同关系。其中,赠与合同的特点是一方向另一方无条件地提供财产,而另一方则无需提供任何对价。赠与合同所涉及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权益,但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其次,赠与合同的要素包括合意、财产和形式。合意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意愿一致的意思表示,即赠与人愿意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而受赠人也接受了这一无偿转让。财产是指作为赠与对象的具体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权益。而形式是指赠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或者其他特定的法定形式。
然而,在进行赠与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赠与合同应当是自愿的,不能存在强迫或者欺诈行为。其次,赠与合同的财产应当是合法的,不能涉及非法或者违法的财产。另外,赠与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违反公共利益、社会公共秩序等。最后,赠与合同应当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的财产信息并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和义务。
总结起来,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它可以在个人和企业之间进行财产的无偿转让。双方当事人在进行赠与合同时,需要满足合意、财产和形式等要素,并注意自愿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等事项。通过赠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实现财产权益的有序转移和管理。
赠与合同 篇二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无偿方式转移财产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赠与合同可以应用于多种情况,如亲朋好友之间的礼物赠与、企业之间的无偿资产转让等。本文将从赠与合同的适用范围、优势、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首先,赠与合同适用范围广泛。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进行财产权益的转移。在个人层面,赠与合同常见于亲朋好友之间的礼物赠与,如生日礼物、结婚礼物等。在企业层面,赠与合同可用于无偿资产转让,如企业之间的合并、收购等。同时,赠与合同还适用于其他形式的财产转移,如慈善捐赠、遗赠等。
其次,赠与合同具有一些优势。首先,赠与合同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财产权益的转移,双方当事人无需进行繁琐的交易和支付程序。其次,赠与合同的无偿性质可以增加关系双方之间的友好和亲密度,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另外,赠与合同还可以用于税务规划,通过赠与财产可以减少税务负担。
然而,赠与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赠与合同应当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的财产信息并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其次,赠与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违反公共利益、社会公共秩序等。另外,赠与合同还需要注意合同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或者其他特定的法定形式。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它适用于个人和企业之间的财产无偿转让。赠与合同具有适用范围广泛、优势明显的特点,但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也需要注意真实性、合规性等事项。通过赠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实现财产权益的有序转移和管理。
赠与合同 篇三
我国《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社会捐赠合同中,常常会有某个部门,如报社等根据受捐助人的请求,发布募捐倡议,对此我们应对其进行准确定义,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并受之约束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之后根据该要约决定签订与否,要约邀请人一般不受要约邀请的约束。
社会捐赠合同的法律特征
1、社会捐赠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其包括三方当事人
。社会捐赠合同包括捐赠人、受捐助人、募捐发起人,涉及三种法律关系。该合同因受捐助人或者募捐发起人发出要约,捐赠人的承诺而使合同成立,需要受捐助人和捐赠人两方当事人的合意,二者缺一不可。社会捐赠合同是特殊的赠与合同,第一,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的成立先是由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然后受赠人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在此过程中,受赠人一般不是主动的,而社会捐赠合同中,受捐助人积极发出需要帮助的信息,捐赠人积极作出捐赠的行为,两者都是积极主动的。第二,一般的赠与合同中当事人都是单一的个体,但社会捐赠合同的捐赠人一般是社会上的多数人,受捐助人往往是一个自然人,有事也可能是多个自然人。第三,一般的赠与合同不需要必须具备特定目的,而社会捐赠合同必须以特定目的(主要是为帮助受捐助人度过特定困难)为前提。
2、社会捐赠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3、社会捐赠合同是特定目的的赠与。
社会捐赠合同的特定目的是捐赠人订立合同的动因和缔约的基础。如果受捐助人不为该目的使用赠与之物,那么,捐赠人可以主张合同目的不能而撤销或解除之。
4、社会捐赠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社会捐赠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的安全指数与当事人的信誉相关。当事人可以根据其相互之间的信赖关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皆可。
赠与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赠与方)
乙方:_____(受赠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赠与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_____赠与乙方。
2.甲方将于_____(时间)在_____(地点)将赠与物交付给乙方,乙方接受赠与。
3.甲方享有以下权利:(1)在合法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履行————义务,乙方不得拒绝;(2)甲方可以提出其他合法的条件,乙方必须接受;(3)甲方赠与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若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可撤销赠与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其它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签字:_____盖章: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
乙方:_____签字:_____盖章: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赠与合同 篇五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赠与物的交割:甲方将________车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交与乙方,并于当天配合乙方到_________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应在签字合同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该车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 篇六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赠与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写明交付的具体时间)
2.交付地点:_________(写明具体的交付地点)
五、乙方应在_________(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具体的生效时间,也可以写自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