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南京市的房屋租赁市场也日渐繁荣。为了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明确标明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双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明确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结构、装修情况等。双方必须对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描述,并在合同中注明是否包含家具家电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同时,合同还需要明确租赁期限和租金的支付方式。
第三,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通常情况下,租赁双方可以约定每月固定金额的租金,并约定在每月的特定日期前支付。另外,合同还需要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第四,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明确租赁期限和续租条件。租赁期限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通常情况下,租赁期限为一年。如果双方愿意继续租赁,可以在租赁期满前提出续租申请,但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五,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明确租赁保证金和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和维护房屋的正常使用而设立的。双方需要约定保证金的数额和使用方式,并在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包括逾期支付租金和房屋损坏等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最后,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明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式。如果双方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必须经过书面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双方需要解除合同,可以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解除。
总之,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是保护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租赁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租赁双方也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 张三
承租方: 李四
房屋所在在地: 水西门大街20号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结构 混合 设备情况 简装、无家具、无家电 用途 住宅 租期 壹年
正房 2间 附属房 间 建筑面积 60平方米
租金每平方米 0.5元 每月 900元 每年 10800元 付款方式 半年一付 现金支付
附记
甲方(出租) 张三
立约人 乙方 (承租)李四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 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 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 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 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六、 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 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 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 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 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 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 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 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 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5400元整。
2、 乙方同意于2003年6月15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5400元整。
3、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500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张三 承租人(乙方)李四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管机关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