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优选6篇】

时间:2017-04-04 02:33: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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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篇一

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双方在租赁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收益和风险分担等方面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租赁合同的签订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它确保了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在租赁合同中,通常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租赁合同中会明确租赁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是为了确保租赁双方的身份真实性和联系的便利性。

其次,租赁合同中会详细描述租赁物品或房屋的情况。包括租赁物品或房屋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同时,还会对租赁物品或房屋的使用规定进行说明,例如使用方式、使用期限、使用地点等。这些说明将有助于租赁双方明确租赁物品或房屋的具体情况,避免纠纷的发生。

第三,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品或房屋的费用,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和具体金额。同时,还会约定租金的支付时间和地点。这样可以确保租金的支付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四,租赁合同中还会约定租赁期限和终止方式。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品或房屋的时间段,租赁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起止日期。同时,还会约定终止合同的方式,例如双方协商解除、到期自动终止等。这样可以确保租赁关系的明确性和合法性。

最后,租赁合同中还会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是指当租赁双方中的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租赁合同中会约定违约责任的种类和程度。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当租赁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采取的解决方式。租赁合同中通常约定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的基础,它确保了租赁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保障。租赁合同的签订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它有助于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和纠纷的预防。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租赁合同 篇二

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双方就租赁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收益和风险分担等方面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租赁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条件和租金等事项,以此规范租赁关系,并为双方提供法律保护。

租赁合同中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避免产生歧义和纠纷。首先,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以便双方能够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其次,合同应详细描述租赁物品或房屋的情况,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以确保租赁物品或房屋的真实性和使用安全性。同时,合同还应约定租赁物品或房屋的使用规定,包括使用方式、使用期限、使用地点等,以保证租赁物品或房屋的合法使用。

租金是租赁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应当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金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合同应约定租金的支付时间和地点,以确保支付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租赁合同还应约定租赁期限和终止方式。租赁期限是指租赁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时间段,合同应明确约定起止日期。终止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到期自动终止等,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保证租赁关系的明确性和合法性。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是租赁合同中的另外两个重要内容。违约责任是指当租赁双方中的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种类和程度。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当租赁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采取的解决方式。合同应约定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的签订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它规范了租赁关系,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在租赁期间,双方也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以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和顺利进行。

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 %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日

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用途必须在国家承认合法范围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金为 ,并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己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

  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因公司的业务增长、车人扩大,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场租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租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车用地为_________平方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而每月______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_____日。

  第四条 租借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_________计算利息。

  第五条 乙方对其车辆自己行使保管责任。

  第六条 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七条 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八条 乙方延迟两个月末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九条 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 租借方对该土地仅作停车用地使用,并没有出售权,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或违约,否则要负责租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六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负责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崇文演艺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房崇文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65-10号

  电 话:

  因甲方演出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的名称见附表

  租赁用途:演出所用。

  使用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租赁期限共计: 天。使用的场次由甲方自主安排。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等其他费用

  1.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

  2.租赁设备的存储仓库的提供,设备维护等工作人员的住宿(标准间即可)。餐费由甲方提供。

  3.租赁费用: 租赁期限共计: 天。每天租赁费: 合计租赁总费用: 。(不包含税率)如果超过合同租赁时间,其费用按天计算(每天 元)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

  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要求完成当日的演出场次。

  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

  3.乙方操作手应遵守甲方的合理规定,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应该配合乙方整理演出设备搭建场地,提供设备防雨帐篷、演出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不得有停电,缺相。欠压等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安全与治安

  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夜间值班,甲方须派1名保安人员协同乙方人员守好演出设备。

  第五条: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总额40%,余额演出前当天结清。(不含税金)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给于提供全额的发票( )。

  第六条:安全操作

  1.乙方在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元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操作人员在合同演出过程中,对不安全因素

有权提出,并可根据规定拒绝作业。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毁坏与丢失

  1.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对演出设备损坏或丢失(人为因素或被盗除外),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附加条款

  1. 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3. 本着高度负责,长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

  4. 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 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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