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篇一
在房地产交易中,黑白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在合同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达到欺骗对方的目的的合同。黑白合同在房屋买卖中常常出现,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那么,房屋买卖黑白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而黑白合同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故从法律角度来看,黑白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欺骗对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黑白合同的处理也是比较严格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合同的真实意愿和公平原则来判断合同的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欺骗自己,法院会认定该合同无效,并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虽然黑白合同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是无效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证据难以收集和确凿,以及法院审判成本较高等原因,有些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或者交易环境复杂的地方,黑白合同问题更加突出。
为了有效避免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出现,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持诚信,如实提供房屋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合同中有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要求修改合同条款。
总之,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持诚信,遵守法律法规,以避免出现黑白合同的纠纷。如果发现合同中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加大对黑白合同的打击力度,保护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篇二
房屋买卖黑白合同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双方当事人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达到欺骗对方的目的而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在房屋买卖中时有发生,给买卖双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那么,黑白合同在法律上究竟有没有效力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黑白合同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黑白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欺骗对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尽管黑白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证据难以收集和确凿,以及法院审判成本较高等原因,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或者交易环境复杂的地方,黑白合同问题更加突出。
为了有效避免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出现,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保持诚信,如实提供房屋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其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合同中有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要求修改合同条款。
总结来说,房屋买卖黑白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保持诚信,遵守法律法规,以避免出现黑白合同的纠纷。如果发现合同中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加大对黑白合同的打击力度,保护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黑白合同的出现,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篇三
1、什么是房屋买卖黑白合同
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rdqu
o;,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 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我国房屋管理部门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维护交易秩序,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确立了网签程序,即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产生备案效 力,不能再进行其他交易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
然而,由于国家征税是在不低于最低交易价的前提下,依据网签合同中的交易价格,故当事人在签订网签合同时 往往故意降低价格,造成两份合同的房款不一致。
2、双方为什么要签订黑白合同?
(1)买房者为多贷款
由于银行贷款是按照房价的成数来放贷的,所以如果房价越高的话,即使成数不变,买房者下家的首付就会越少。
(2)卖房者为少交税
很多为投资而买房的人都会遇到营业税的问题。
按规定,出售购买不足两年的房屋,要交纳一笔费用不小的营业税,这大大地增加了买房者的成本。
因此,如果买房者想在两年内出售房屋的话,就可能会动减少成交价的脑筋,达到少交营业税的.目的。
3、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两份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首先要区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某特定事项自愿达成合意,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应该说,从表面上看本案所涉及的两份合同都已成立。
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的时候,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呢?
律师认为应从双方订立合同的不同时间及其目的来进行分析,就第一份合同来讲,是双方当事人就讼争房屋的买卖、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同时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所以第一份合同,是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房 屋买卖合同,对于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司法认定应当保护交易安全。
而第二份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办理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的目的而签订的,是为了实现第一份合同的 履行、使第一份合同关于产权变动的约定经登记生效而订立,所以就这一部分内容应当是继续有效的。
而关于房价的约定,因为是为了减少交税而故意虚报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本案中的第二份合同明显违反上述第二项的规定, 合同双方为了少缴税,恶意串通降低成交金额,损害了国家利益,所以该合同的成交金额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便是合同成立也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