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买卖合同 篇一
船舶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就船舶的买卖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船舶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卖方来说,船舶买卖合同是将船舶转让给买方的法律依据,可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对于买方来说,船舶买卖合同是购买船舶的凭证,可以保障其购买的船舶的质量和权益。
船舶买卖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船舶的基本信息,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交付日期和地点,交付条件和方式,船舶的价格和付款方式,船舶的质量保证和维修责任,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内容的明确规定可以确保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减少交易风险。
在船舶买卖合同中,船舶的基本信息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买方需要清楚了解船舶的型号、尺寸、年限、航行状况等信息,以便做出准确的购买决策。卖方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船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卖方提供的船舶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
交付日期和地点也是船舶买卖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的内容之一。交付日期是指买方可以接收船舶的日期,买方可以根据此日期合理安排购买资金和其他事宜。交付地点是指卖方将船舶交付给买方的地点,通常是卖方所在的港口或者指定的港口。交付日期和地点的明确约定可以避免交货延误和争议。
船舶的价格和付款方式也是船舶买卖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的内容之一。价格是买卖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重要因素,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充分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付款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付款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船舶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障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船舶买卖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应当充分了解船舶的基本信息,明确交付日期和地点,确定合理的价格和付款方式,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在签订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船舶买卖合同 篇三
卖方:
地址:
买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协,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达成转让船舶“xx”的`协议。
协议如下:
一、xx船舶概况
船名:
船籍港:
船舶种类:
船体材料:
造船地点及时间:xx年xx月xx日
尺度xx总长:xx米;xx型宽:xx米;型深:xx米xx吨位xx总吨:xx吨;xx净吨:xx吨
主机xx种类:xx;xx数目xx;功率:xx千瓦xx推进器:螺旋桨xx数目:
合同价款
上述转让船舶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整。
二、xx付款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日样一次性付款人民币xx元整。
三、xx交船地点及时间
买卖双方约定于xx年xx月xx日在xx码头进行交船仪式。
四、xx交船条件
1.卖方转让船舶“xx”给买方。
船体、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导航、船舶属具等需齐全。
2.卖方协助买方到该船舶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原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的注销手续。
注销证明书原件交买方备用。
3.卖船方保证转让给买船方的船舶所有证书证件齐全、有效。
船舶未查封、抵押;
4.卖方保证转让给买方的船舶没有第三人向买方主张权利;
5.卖方保证转让给买方的船舶无债务负担。
卖方违反上述保证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则买方受到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与赔偿。
6.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
船舶所有权登记应于结清余款后的xx日内开始办理,并于xx日内办理完毕。
7.船舶其他证件由卖方按规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六、债务及风险的承担
船舶交接前的债权债务、所属费用及其他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船舶交接后的债权债务所属费用及其他风险责任由买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卖方必须于xx年xx月xx日将船交接给买方,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得拖延交船时间,否则即是违约;买方必须于卖方交船日前将购船款付清,否则即是违约。
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xx整。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xx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买卖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双方各执二份。
卖方(签章):
买方xx(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船舶买卖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将湘泸溪机3101机驳船有偿转让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将船商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乙方付甲方现金元整(¥元),余款现金元整。
三、甲方必须在15日内办理好该船所有的转户手续,如更改产权户名、船舶检验证书、营运证、国籍证书、造船图纸及一切船舶档案等手续,甲方必须办理好交与乙方。
四、办理好户名更改之后的船舶年检费由乙方承担,其它一切船舶转户费由甲方承担,船舶交易费由甲、乙双方商定各方承担一半。
五、如果甲方在办理转户手续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如证书不齐全,转户不成功,甲、乙双方商定可由中介方公证,甲方要无条件退还已收船款交还给乙方。
乙方将船舶及所有船上物品原样退还甲方,如乙方有保管不利,造成损坏物品可协商赔偿给甲方。
六、如果甲方将转户手续顺利办好交与乙方,乙方必须于当日将余款元整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责任划分:自上述船舶顺利安全交接后,此后发生的一切安全、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该船舶合同签订日之前有关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由甲方承担。
九、该船上所有点清工具一律不动,油款另商定按量计费给甲方。
十、如乙方原因违约,所有双方中途办事的车费、旅费、生活费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中介方费用)。
十一、如甲方原因违约(转户不成功),所有双方中途办事的车费、旅费、生活费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中介方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中介方:
年月日
船舶买卖合同 篇五
卖方(甲方):佳木斯东方船务有限公司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船舶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船舶基本情况
船名:龙货408总吨位:480吨
船舶种类:货轮净吨位:268吨
船籍港:佳木斯总长:56米
航区:B级船宽:10米
二、所有权
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龙货408轮的全部产权。
三、船价
船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付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买方移交所有船舶档案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五、船舶交接
双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现有状况进行交接。
六、债务
甲方应保证该船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而发生纠纷导致的赔偿、费用、开支等由卖方承担。
七、费用判定
交船前,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八、登记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船价10%的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件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作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以文本标注日期为生效日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签约地: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