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篇一
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它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一份完善的租赁合同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
首先,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包括房东和租客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方便双方进行沟通和联系。此外,还应包括房屋的具体地址和房屋的用途,确保双方对租赁的房屋有明确的认识。
其次,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是指租房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包括每月固定金额、季度支付、年度支付等,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第三,租赁合同应明确房屋的使用和维护责任。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如电器、水管、暖气等。租客有责任妥善使用房屋,并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维修和维护责任的具体内容。
第四,租赁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争议解决方面,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最后,租赁合同应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双方签署合同表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总之,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份文件,它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一份完善的租赁合同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在租房过程中,双方应认真阅读、理解和签署租赁合同,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租赁合同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租房需求逐渐增加,租赁合同作为租房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起到了保障租客和房东权益的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租赁合同的明确性是其重要的特点之一。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房屋的具体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信息,可以避免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尤其是在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面,应明确约定,避免双方的误解和纠纷。
其次,租赁合同应明确房屋的使用和维护责任。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租客有责任妥善使用房屋,并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在维修和维护责任方面,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争议的发生。
第三,租赁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争议解决方面,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最后,租赁合同的签署和保存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租赁合同应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表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双方应保留好签署的合同副本,以备后续的查阅和证明。
总之,租赁合同是租房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其明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双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理解和签署合同,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租赁合同也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以适应租赁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需求。只有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才能保障租房过程的顺利进行。
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山场概况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下表所列山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出租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租赁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出租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租赁山场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
3、乙方租赁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租赁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4、租赁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
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20xx元。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租赁到期乙方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到期山上资源不能及时处理,甲方应同意延期,但乙方必须按当时当地价格行情支付租赁费。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钢制渔船鲁寿渔65129船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万元。
二、渔船所有的机械、船舶维修、人员工资、日常维护由乙方全部承担,在租赁期间,渔船上所带的通讯设备(北斗、避碰仪、卫星导航、高频等)、生产设备要做好保养维护,如出现损毁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三、渔船保险由甲方负责缴纳,船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缴纳,生产期间,渔船产生的损毁除去保险赔偿外,金额超出一千元的由乙方支付,船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由乙方负责。
四、国家规定禁渔期6月1日至9月1日期间,渔船须停靠羊口码头,不能出海生产作业。
因违规生产造成的罚款和扣减的国家燃油补贴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甲方全部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租金,视为放弃租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五
发包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本着盘活闲置资产,更好的服务于职工,结合本社实际情况,经基社研究报县社批准,就原油库合同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所在的地理位置:原油库合同位置不变,本次合同外加上加工厂院内东西北墙长35米,东边宽20米,西边宽40米(附草图:次丘镇强开发占有剩余部分)。加上原合同租赁面积共计 亩。
二、 租赁时间: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三、 租金 元。
四、 甲方权利义务:只租赁土地,如因土地引起的纠纷甲方负责协调。
五、 乙方权利义务:
1、 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地方政府规划进行建设,绝不允许有挖沙取土等破坏土地行为,如搞开发住宅楼,必须按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100元租给本社职工,并留出通道允许基社人员出入东院(基社原家属院,见附图)。
2、 租赁期内乙方负担由该宗土地涉及的各种税费、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税费以及水、电、路、卫生等一切职能、执法部门及外部环境。
六、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严禁违法行为。
七、 合同到期后乙方无条件让出该土地并负责清除地上附属物,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八、 原油库合同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作废。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 本合同自交款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宗出租土地在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变化,政府征用,拓路、拆迁改造、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十二、租赁期内双方发生纠纷,共同协商解决,否则,提交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发各持一份,报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地用途:。
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三、租赁方式: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十五年,即从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五、租金交纳:
1、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3、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4、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六、厂房建设: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 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时间:乙方应在每月15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补偿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的报建、消防,环保及营业执照以及水、电报装等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内的建筑布局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乙方有权出租厂房、宿舍及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经营。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20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 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叁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90%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承租方: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