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随着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广州租房居住。为了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广州市政府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本文将介绍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租期和租金、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首先,租赁双方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是为了确保租赁双方的身份真实,避免出现虚假租赁合同。
其次,房屋的基本情况是租赁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格局、装修情况等。租赁双方应当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合同中详细描述。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房屋问题而引发纠纷。
租期和租金是租赁合同中的核心内容。租期一般以年为单位,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租期的长短。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另外,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时间,避免因为租金问题而引发纠纷。
维修责任是租赁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广州市的相关规定,房屋的日常维修由房东承担,如果发生大修问题,房东和租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担维修费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维修责任的具体内容,避免因为维修问题而引发纠纷。
最后,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方式,避免因为违约问题而引发纠纷。
在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之前,租户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请律师进行解答。另外,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户可以与房东协商一些额外的要求,如装修、家具等,确保自己的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总之,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是保护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租户和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规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营造和谐的租赁环境。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二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已经在上一篇文章中进行了介绍。本文将从租户和房东的角度分别探讨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的重要性和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租户来说,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首先,租户可以通过合同明确自己的居住权益,如租期、租金、维修责任等。这样可以避免在租赁期间出现争议或者纠纷。其次,租户可以通过合同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避免租到不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屋。此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约束房东的行为,确保房东履行合同义务。因此,租户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房东来说,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也是确保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首先,合同中的租金和租期条款可以明确收入来源和租赁期限,避免租户逾期不付租金或者超期居住。其次,合同中的维修责任条款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保证房屋的正常运营。此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约束租户的行为,确保租户履行合同义务。因此,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除了合同的内容,租户和房东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租户和房东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确保租赁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其次,租户和房东应当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合同中详细描述,避免因为房屋问题而引发纠纷。再次,租户和房东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包括租金的支付、维修责任的履行等。最后,租户和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日后需要。
总之,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是保护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无论是租户还是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租户和房东应当遵守合同的规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营造和谐的租赁环境。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租赁关系。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巷、里) 号座 房号的房地产 出租给乙方作 商业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 ) 元
小 写
大 写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 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的第 日前按 转入个人银行帐号 付款方式缴付租
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人民币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 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 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号码: 身份证 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