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赠与合同 篇一
股份赠与合同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合同形式。在股份赠与合同中,股东作为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作为接受方接受股份的转让。股份赠与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股东之间的权益交换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首先,股份赠与合同需要满足合法性的要求。合法性是指股份赠与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在中国大陆地区,股份赠与合同需要符合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股份赠与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股份赠与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股份赠与合同中,出让方股东需要明确将其所持有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并且受让方需要明确接受股份的转让。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权益,包括股份的数量、股权的比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股份赠与合同还需要明确双方的义务,包括对于股份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的约定。只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股份赠与合同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股份赠与合同需要具备真实性。真实性是指股份赠与合同必须真实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虚假、违法、欺诈等行为。在股份赠与合同中,双方需要真实地表示意思,并且提供真实的资料和证明文件。例如,出让方股东需要提供其持股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拥有所要转让的股份。受让方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以证明其具备接受股份转让的资格和能力。只有具备真实性,股份赠与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综上所述,股份赠与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重要地位。在股份赠与合同中,合法性、明确的权利义务和真实性是其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只有在这些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股份赠与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保障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股份赠与合同 篇二
股份赠与合同是股东之间进行股份转让的一种合同形式。在股份赠与合同中,出让方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受让方。股份赠与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股权转让方式,具有一定的特点和优势。
首先,股份赠与合同具有简便性和经济性。相比于其他股权转让方式,如股份出售、股份交换等,股份赠与合同的操作相对简单、成本较低。在股份赠与合同中,出让方股东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只需将股份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即可。这种简便性和经济性使得股份赠与合同成为一种常见的股权转让方式。
其次,股份赠与合同具有灵活性和私密性。在股份赠与合同中,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意愿自由约定股权转让的条件和方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股份转让的数量、比例、时间、地点等具体的事项。双方还可以约定是否需要公开披露股份转让的信息,以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和隐私。这种灵活性和私密性使得股份赠与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最后,股份赠与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股份赠与合同中,双方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双方在约定的事项上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出让方股东未按照约定将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这种法律约束力使得股份赠与合同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促进了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股份赠与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股权转让方式,具有简便性、经济性、灵活性、私密性和法律约束力等特点和优势。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合法、明确的权利义务和真实的意思表示是股份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只有在这些要求的基础上,股份赠与合同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股份赠与合同 篇三
股份赠与合同范本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股份赠与合同范本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股。
1.2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年,始,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
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知识拓展: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