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经典3篇)

时间:2017-01-01 01:30:47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财产抵押担保合同 篇一

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通过将财产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保障了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定义、特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是指借款人将其财产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以确保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物来收回借款。财产抵押担保合同通常适用于房地产、车辆、设备等有形财产的抵押。

首先,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特点是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借款人和债权人在合同中明确了借款金额、还款方式、利率、期限等关键条款,以及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和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等信息。这些条款的明确性为借款人和债权人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双方的利益。

其次,财产抵押担保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或者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再次,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实施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财产抵押担保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同时,借款人提供的财产作为抵押物需要进行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这些程序的实施可以确保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并依法解除抵押权。借款人在还清债务后,可以向债权人申请解除财产抵押担保合同。债权人同意解除后,需要办理抵押权的解除手续,包括注销抵押登记等。

综上所述,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它通过将财产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保障了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财产抵押担保合同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约束力、实施程序和解除规定等特点。在实际操作中,借款人和债权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维护各自的权益。同时,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监管,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财产抵押担保合同 篇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财产抵押担保合同在商业和个人借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本篇文章中,我将探讨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优势和风险,以及如何合理运用这种担保方式。

首先,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优势在于提供了可靠的还款保障。借款人将财产作为抵押物,使得债权人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有权处置抵押物以收回借款。这种担保方式使得债权人在借款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能够获得较高的信心,从而增加了借款的可能性。

其次,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优势在于降低了借款利率。由于债权人在这种担保方式下的风险较低,所以借款利率相对较低。这对于借款人来说是一个有利的因素,可以降低借款成本,提高借款的可承受性。

然而,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债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但是处置过程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例如,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可能下降,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遇到困难。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完全收回借款。

其次,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实施需要一定的程序和费用。借款人需要将财产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对于一些小额借款来说,实施财产抵押担保合同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麻烦。

因此,合理运用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是十分重要的。借款人在选择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时,应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和借款需求,并确保抵押物的价值与借款金额相匹配。债权人在审查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时,应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确保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合法有效。同时,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的监管,确保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具有可靠的还款保障和较低的借款利率等优势。然而,它也存在风险和实施成本。在实际应用中,借款人和债权人应合理运用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财产抵押担保合同 篇三

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模板

  引导语: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财产抵押担保合同模板,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的财产质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押担保范围

  本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质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若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第二条 质押动产及孳息

  1.质物名称: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7.合同中未对质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明确约定,孳息的所有权属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条 质押物权属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四条 保险

  1.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3.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五条 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质权人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出质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 质权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6.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10.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出质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质权人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八条 质权人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利息;

  3.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数额、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质人:

  1.出质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质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质权人:

  1.质权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质权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质权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质权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质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质押合同效力

  1.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经典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