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12-06-02 09:47: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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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一

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件,用于约定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买卖合同的定义、基本要素以及签订过程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买卖合同是指买方通过支付货币或其他等价物,从卖方获取商品或服务的法律行为。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价格、交付方式、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等。

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商品或服务、价格和交付方式等。合同当事人是指买方和卖方,他们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商品或服务是买卖合同的交易对象,买卖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等。价格是指买方支付给卖方的货币或其他等价物,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格的形式和金额。交付方式是指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可以是直接交付、快递或其他方式。

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一般包括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履行等阶段。首先,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合同的基本内容。其次,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协商好的内容表达出来,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合同的签订可以采用手写、打印或电子签名等形式,但应当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最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争议解决。

总之,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同时,双方应当了解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商业交易的基石,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买卖合同 篇二

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买卖合同的主要特点、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买卖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买卖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合同自愿、平等和有偿性。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在交易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同时,买卖合同是有偿性的,买方通过支付货币或其他等价物获取商品或服务,卖方则通过提供商品或服务获取相应的报酬。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买卖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例如,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款,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其次,买卖双方应当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例如,买方应当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卖方应当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和服务内容。最后,买卖双方应当保持及时沟通,及时解决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以避免交易的中断或失败。

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有时会遇到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变更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双方应当重新协商确定新的合同内容,并签订变更协议。解除合同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是依法解除。例如,合同违约、不可抗力等原因都可以成为解除合同的依据。在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保护自身的权益,避免损失的扩大。

总之,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双方应当了解买卖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规定,以便在需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商业交易的基石,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买卖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20xx年10月3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码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现订立车辆转让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价格:经双方协商,甲方以 (价格)转让车辆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提供车辆证件;说明该车的现状。

  2。乙方在使用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三条: 如车辆过户,过户费用由 乙 方承担。由乙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甲方协助办理。如果不过户,乙方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从转让之日起发生的所有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售后责任: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车辆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在此之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五

  上诉人(原审原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法院对***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给***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元汇款的认定有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未在协议书中约定由第三人***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货款,也没有签订第三人代为偿还的补充协议,所以一审法院断定此60000元乃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与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而被上诉人并没有已经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的证据,也没有上述义务已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证据,法官仅根据推论就认定60000元为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明显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基本原则。

  2、一审法院对货款59820元的性质认定有错误。

  首先,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的另一方为***集团湖南分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两个不

  同的公司,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标准。

  其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均是复印件,来源不明,真实性值得考虑;而且,仅凭对账单并不能就此认定59820元为***集团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税金,事实上,这59820元应为被上诉人向***集团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货款,属于货款的一部分,只不过分开写出来罢了。而被上诉人所在账单上的签字页恰恰证明了被上诉人对59820元为被上诉人所欠上诉人的货款的一种认可。

  再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最晚日期为20xx年12月份,而被上诉人的一审答辩状日期则为20xx年6月29日,即使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是真实的,那么以此来要求抵销双方在20xx年4月30日对欠款149581.2的对账确认函,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一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无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则,如果《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就同一个问题都有规定的,应优先适用《合同法》。而本案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与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的逾期利息。

  2、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上诉人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并不能就已经清偿了上诉人的货款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所以应该承担不能证明的后果。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六十九条第四项“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在本案一审质证中,被上诉人已对我方提供的证据4、证据5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而两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欠上诉人112816.8元货款事实的存在。而我方对对方所提供的证据3即四份对账单的真实性存在异议,而对方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真实性,所以根据证据盖然性优势原则,应对我方证据进行确认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贵院撤销***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号判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元及预期利息以及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买卖合同 篇六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二手货车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

  一、交易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VIN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金额

  甲方同意将此高栏货车车以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大写 )出售给乙方。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合同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交易地点

  乙方应于甲方交接此高栏货车前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 )一次性付清,交接地点为 。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买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G┳指钦潞笊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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