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 篇一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所有人将其所有的商标权益,包括商标的使用权和处分权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是保护商标权益,规范商标转让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下面是商标转让合同的一般内容和要点。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还应当包括商标的基本信息,如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分类等。
二、商标权益的转让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商标所有权的转让方式和范围。转让方式可以是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转让范围可以是国内或国际。双方应当就商标使用权和处分权的转让进行明确约定,确保转让的权益完整和合法。
三、权益的过户手续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权益的过户手续和程序。一般情况下,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办理商标权属变更手续。双方应当约定由哪一方负责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明确办理手续的时间和费用等。
四、商标权益的保证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商标权益的保证条款。转让人应当保证转让的商标不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等问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商标的合法性,并遵守商标法律法规。
五、违约责任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违约责任。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商标转让合同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双方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确保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商标转让合同是保护商标权益、规范商标转让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障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同时,也应当加强对商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商标转让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商标转让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商标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商标转让合同 篇二
商标转让合同是商标所有人将其所有的商标权益转让给另一方的法律文件。商标转让是商标市场中常见而重要的行为,它促进了商标权益的流通和交易,为商标所有人提供了资金和商业机会。下面是商标转让合同的一般内容和要点。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还应当包括商标的基本信息,如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号、商标分类等。
二、商标权益的转让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商标所有权的转让方式和范围。转让方式可以是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转让范围可以是国内或国际。转让人应当明确商标使用权和处分权的转让,确保受让人能够合法地使用商标和处置商标权益。
三、权益的过户手续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权益的过户手续和程序。一般情况下,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办理商标权属变更手续。双方应当约定由哪一方负责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明确办理手续的时间和费用等。
四、商标权益的保证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商标权益的保证条款。转让人应当保证转让的商标不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等问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商标的合法性,并遵守商标法律法规。
五、违约责任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违约责任。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商标转让合同应当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商标转让合同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双方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确保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商标转让合同是商标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为商标所有人提供了转让商标权益的合法途径,促进了商标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只有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商标转让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商标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商标转让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WX201310128
商标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税号:乙方(代理方):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名称
1、申请人名称: 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甲方就 “SUNDA” 商标,第 第7类 类,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答辩;□商标异议∕答辩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答辩;□商标向外申请查询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设计 其他
共计: 1件。具体代理项目案件以委托书、申请书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国家规费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合计 1 件,每件单价20xx 元,共计人民币 20xx 元,(大写) 贰仟元整 。
2、甲方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办理事项的所有国家规费与代理费(国家规费由乙方代收)汇入乙方如下指定帐户:
户 名: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无锡锡惠支行 帐 号:155380022310001
3、在商标相关业务案件的申请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所需全部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20xx年 11 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由代理公司提供。
合同编号:WX201310128
2、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甲方有“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乙方不承担因上述变动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盖章材料后,并确定全部规费代理费用已支付后,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客观、如实地告知甲方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风险,乙方接受本委托不视为就该代理事项的结果做出任何承诺。不予承担代理事项的结果,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根据事项内容有权选择本合同的代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开展代理工作后,如果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撤消代理委托,应支付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支出的必要费用和代理报酬。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全部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事项代理完成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靖江市生祠镇新江平路5号
联系电话: 18061022162
代 表 人: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1日
乙方(签章):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甲方(地址):无锡市中山路531号红豆国际广场10层
联系电话: 0510-81807057 ,15995276802
代 表 人: 刘鑫
签订日期: 年 11 月1 日
商标转让合同 篇四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上海临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上海乘胜实业有限公司
甲方拥有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 第 六 类商品上的第 7897844 号 HENKINWOOD 商标,乙方希望受让其权利,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甲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作为抵押、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2、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3、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办妥商标转让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4、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商品质量的保证: 甲方要求乙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
6、付款方式:在甲方所拥有的如合同第1条所述的商标变更成功时,乙方在得到甲方变更成功后三日内支付 50万 元人民币。
7、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正确使用甲方转让的注册商标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不是商标的真实所有人。 如因其不真实性导致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承担合同价款如合同第6条所述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但如果甲方的商标变更不成功或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甲方需退还乙方如合同第6条所述全部商标转让款,乙方则退还甲方拥有的商标证原件。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国家商标局各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
20xx年07 月25 日
商标转让合同 篇五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 号:_________;国别: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________。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 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 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____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商标转让合同 篇六
由_________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 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 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