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优选6篇)

时间:2018-08-02 07:45:3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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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 篇一:建筑合同的重要性和基本要素

建筑合同是在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建筑工程涉及的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了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介绍建筑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其基本要素。

建筑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建筑工程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和复杂的技术问题,合同的存在可以确保各方在交付和支付款项等方面达成一致,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其次,建筑合同对于建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建筑合同还可以保护建筑师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完成工程。

建筑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合同的当事人。建筑合同通常涉及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师等多个当事人,他们的权益和责任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其次是合同的目的和范围。建筑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工程的具体内容、规模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的进度和支付方式等重要信息。第三是合同的约定事项。建筑合同应该对工程的各项条件和约定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工程的价格、保修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最后是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建筑合同应该规定工程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各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总的来说,建筑合同在建筑工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保障了各方的权益和义务,还有助于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建筑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目的和范围、约定事项以及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合同各方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查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内容准确、完整,并遵守合同的约定,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合同 篇二:建筑合同中的常见争议及解决方式

建筑合同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方参与,建筑合同中的争议也时有发生。本文将探讨建筑合同中常见的争议,并介绍一些解决争议的方式。

建筑合同中常见的争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工程价格和支付问题。由于建筑工程的变动性和复杂性,工程价格往往会发生变动,而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期限也可能成为争议的焦点。第二是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完成和验收,而不同方对于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可能存在分歧。第三是设计变更和额外工作问题。在建筑工程的进行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和额外工作的情况,而这些变更和额外工作的费用和责任分担也容易引发争议。第四是违约责任和索赔问题。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能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或进行索赔。

解决建筑合同争议的方式有多种。首先是协商和谈判。当争议发生时,各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问题,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需要各方保持沟通和合作,以达成共识。其次是仲裁和调解。当协商和谈判无法解决争议时,各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仲裁和调解可以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来进行,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快速解决争议。最后是诉讼。当所有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争议时,各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诉讼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和耗时,但可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建筑合同中的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但通过合理的解决方式可以减少争议的发生和对工程的影响。建筑合同中常见的争议包括工程价格和支付问题、工程质量和进度问题、设计变更和额外工作问题以及违约责任和索赔问题。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和谈判、仲裁和调解以及诉讼等。各方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明确合同的条款和约定,并在争议发生时及时采取适当的解决方式,以确保建筑工程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建筑合同 篇三

  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

  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筑合同 篇四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

  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就 房屋老装修拆除一事,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屋装修的拆除工作交于乙方全部负责,劳务外包总价为13000元整。

  2、工程内容:除房屋围护结构、结构柱、上下水管道、消防及喷淋系统外,包括地砖、地板、吊顶、隔墙等全部拆除干净并灌袋运至底层指定处袋装堆放。

  3、验收标准:地砖、地板拆至原地面层,不得破坏原地面层,吊顶全部拆除,地面平整无杂物,隔墙墙基处无明显凹凸,房屋围护结构、结构柱、上下水管道、消防及喷淋系统保持完好、无破损。

  4、乙方自行拟定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但并不免除乙方方案的相关责任。

  5、工具:乙方自行提供所需的一切施工器具,自行采购相关耗材,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包价内。

  6、施工注意事项:施工期间应注意噪音控制、灰尘控制,注意电梯使用安全,确保运输道路无抛撒、无杂物,服从甲方及物业公司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杜绝邻里矛盾,如出现纠纷,由乙方自行化解。

  7、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二日乙方进场,15日内完成上述合同内容。

  8、安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控制施工安全,做好必要的防护、防火、防触电、防意外伤害等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9、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高效、优质、安全按时顺利的完成K-7食堂工程,经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整个模板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条件如下:

  一、承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包括本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变更部分)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及扫尾工程和模板起钉、下车、归堆,内脚手架的搭拆及归堆;基础用旧模板转运上下车灯;基础、主体后浇带、屋面女儿墙、门窗边夹墙柱;圈梁等部位的二次结构,包括调运周边模板,膨模的砼修复处理,楼板预留洞口的防护等。铁丝、铁钉乙方购买,丝杆、镰刀卡甲方提供乙方保管,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失乙方赔偿。

  二、责任范围:

  1、安全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任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若不按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施工的,自身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负责;若甲方达不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设施的

由甲方负责。

  2,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有一个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按规范施工放线、测量,在施工过程中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工料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每层主体结构强度达到要求才能拆模,拆模时模板必须清理干净,打脱模剂,不得四处散放或堆积于楼层上。

  4、模板轴线的偏差及模板的垂直度、平整度必须在规范要求范围以内,如超出范围,每处扣100;有膨模的,每处扣100-500元;梁下口有飞机翅膀的,每处扣100元;如无上述现象的,达到要求的每层班组奖励100元。整栋楼完工无安全事故的,奖励班组500元。

  5、乙方在承包期间各自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由甲方罚乙方20xx元,其罚款金额由甲方在乙方承包金额中扣除。

  6、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未完成的必须加班,因乙方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以上罚款如初次违反,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再违反按此标准加倍。

  7、乙方在施工中,梁、柱、板模板要保证横平竖直,木工完后报监理施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灌。

  8、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因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70%计算给乙方,余款作为赔偿甲方换人造成的损失。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甲方按完成工程量的50%计算给乙方,余款作为赔偿甲方换人损失费。乙方停工待料,由甲方负责,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在地方法院及主管部门协商处理。

  9、施工中所有机具、用具、安全帽及电线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电源只提供二级配点箱。

  三、工程期限:

  从开工之日起必须按时完成每周工程量。主体结构进度计划编制好后,必须严格按此计划完成。如未完成,按本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四、结算方式:

  K-7食堂工程总包干价 50元/m 元大写 每平方伍拾元整 。

  五、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至基础验收后,甲方按月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60%,主体结构封顶及二构工程完工支付合同总价的80%,余款年内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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