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 篇一
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产品加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作形式。它通常由一个企业将原材料或半成品交由另一个企业进行加工或组装,以生产出最终的成品。产品加工合同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扩大市场份额。本文将介绍产品加工合同的基本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产品加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确保双方能够有效沟通和合作。合同还应明确产品的加工要求和规格,包括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加工工艺和成品的包装要求等。双方还应就产品交付时间、数量和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和约定。
其次,产品加工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控制和责任。加工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加工,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合同可以规定产品的抽样检验和验收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如果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加工方应承担责任并进行补救措施,包括重新加工或退款等。
再次,产品加工合同应明确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原材料和加工工艺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和专利技术,因此双方应明确保密责任和权益。合同可以规定加工方在加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保密规定,以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商业机密的安全。
最后,产品加工合同应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和途径。合同可以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合同还可以明确管辖法院和适用法律,以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及时和公正的解决。
在签订产品加工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和争议,以实现共同的商业目标。
产品加工合同 篇二
产品加工合同在现代商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重点介绍产品加工合同的风险和应对策略,帮助企业在合作过程中降低风险并保护自身权益。
首先,产品加工合同存在质量风险。加工方可能无法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加工,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变得不稳定。为了降低质量风险,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双方可以约定产品的抽检比例和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此外,企业还可以要求加工方提供质量保证书或第三方质检报告,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其次,产品加工合同存在知识产权风险。原材料和加工工艺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和专利技术,加工方可能会侵犯知识产权或泄露商业机密。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保密责任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合同可以规定加工方在加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保密规定,并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再次,产品加工合同存在交付风险。加工方可能延迟交付或交付数量不足,导致企业无法按时完成生产计划或满足市场需求。为了降低交付风险,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交付时间和数量要求,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双方还可以约定提前交付或延期交付的条件和手续,以应对突发情况和变化。
最后,产品加工合同存在争议风险。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或争议,导致合作关系破裂或产生经济损失。为了应对争议风险,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和途径。合同可以规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以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总之,产品加工合同在商业合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合同的风险和应对策略,以保护自身权益并降低合作风险。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实现商业目标。
产品加工合同 篇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电子产品设计、加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作:
1、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附件1)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电子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计工作的交付及验收:
1、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样板3块(实物)、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档)、BOM表(电子档)、测试方法(电子档)等。
2、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南京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附件2)。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三、生产加工工作:
1、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据《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附件3)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加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3、产品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4、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5、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XXX报告。
四、加工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10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的质量标准、《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功能以及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附件4)。
4、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如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2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六、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生效、变更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后方可修改,修改完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本合同中所述的零件《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合法附件,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和约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
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由任意一方提请司法程序解决。
5、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ISO/TS16949: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强化企业管理,确保甲方为主机厂配套的产品按时、按期、按量满足顾客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0协作内容:
1.1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产品,具体以
1.2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价格,具体为 2.0协作要求:
2.1甲方于每月月底排出下月外协产品加工计划,并通知乙方。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生产计划等。
2.2乙方凭甲方外协产品加工计划,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货源。
2.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货时间、要货数量及时提供合格产品,按期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指定的日期、要货数量交付,造成甲方受到影响将按下列规定执行:
A:延迟发交,但未造成甲方生产秩序的破坏,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B: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必须调整生产计划才能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1000元。
C: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停线壹小时处罚人民币1000元。
D: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客户装配线停线、生产停顿,每发生一次处罚人民
币20xx-5000元,同时承担按甲方客户对甲方处罚的双倍赔偿。
E: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于一周前通知甲方,须得到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给甲方供货,运输工具和运输费用由一方负责。
2.5有关技术质量问题,按技术协议(附录1)、质量协议(附录2)中的条款进行。
3.0结算方式:
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按甲方财务制定的票据,经甲方厂长批准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有关结算手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在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备注
备注: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OEM供应商。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定,经确定后的订单有效。
3、甲方不能单方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所下订单每批次该系列产品下的某一款产品最低生产数量为500件。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变动,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本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许可的企业执行标准。
3、乙方保证同批次产品的酒质、风格和口感的稳定性,不同批次的酒质、风格和口感保持长期相对稳定性。但由于酱香型白酒的醇化、老熟是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因存放时间长短导致一定程度的口感差异属正常现象。
4、甲方自行组织生产包装材料:
A、设计审稿最终由乙方书面确认且认可;
B、生产工艺必须充分与乙方沟通确认;
C、甲方组织生产的包装材料质量不得低于乙方的包材检验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标准:JF/BZ-ZB-01-20xx~JF/BZ-ZB-08-20xx。)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包装材料有轻微质量问题且经甲、乙双方质量评估后不影响产品上市销售且不会产生其他纠纷的,经甲方书面承诺后,乙方可以使用该批次包装材料;如乙方评估后认为质量缺陷较大,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将其销毁。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应当包含:产品条码、生产厂商及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包装中必须包含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包装材料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合法合规,包装材料原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工艺沟通和运输协调等相关事务的衔接,便于包装和生产的顺利推行;甲方也可自行采购,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乙方质量检验要求;包装材料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含运输及装卸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做好生产所需准备工作;如甲方自行采购材料,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在发送包装材料前,甲方应该告知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与乙方联系,告知乙方发送材料的品名及数量,便于乙方安排卸货。同时要求并叮嘱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开好送货单,便于乙方收货、验收、对账使用,否则造成拒收、卸货延迟或再次转运等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拒收且不予以卸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发现材料品名、数量不符或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若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90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结束,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6、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包装材料用于甲方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甲方材料或产品销售或发往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产品验收
1、乙方生产地原则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地,在乙方包装生产时,甲方须派员监督、跟踪生产,并代表甲方处理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检验产品质量;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则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上述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尖锐物等。
第八条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基础,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则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替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商标归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的商标、版权、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乙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乙方并未授权甲方使用乙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乙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另作他用(如用乙方的名称、名义开网店或网站等)。如甲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除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外,甲方也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甲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如果乙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其他
1、该合同的附件为甲方身份证、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有效。
2、甲方提供甲方所生产的产品注册证及商标等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乙方提供乙方公司全套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4、该协议有未清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时间:年月日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时间: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六
委托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食用油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食用油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食用油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 每月订单及加工费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5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15_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10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
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____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