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采购合同【通用6篇】

时间:2019-02-06 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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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篇一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确保了工程材料的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之间的权益,规范了双方的交易行为,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签订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合同的基本信息: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确定材料的品种和规格:合同应明确所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求,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工程的实际需要。

3.明确交付时间和地点:合同应明确工程材料的交付时间和地点,以确保材料能够按时交付到工地,并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4.规定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合同应明确工程材料的质量要求,包括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外观质量等方面。同时,应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材料符合合同要求。

5.约定合同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合同应明确工程材料的付款方式和期限,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收到款项,同时也保证了工程承包商的资金流动。

6.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应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减少损失。

7.保证金和质量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一定的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以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交付合格的工程材料,并保证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了解和沟通,明确双方的需求和责任,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同时,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材料的供应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篇二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是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为了降低风险,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供应商的选择:工程承包商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实力、产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选取具有良好口碑和丰富经验的供应商能够降低供应风险。

2.合同履行监督:工程承包商应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按时交付合格的工程材料。同时,供应商也应加强自身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3.库存管理:工程承包商应合理规划工地的材料库存,避免过多或过少的库存对工程建设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同时,也应定期检查库存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及时补充和更新。

4.质量验收:工程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材料的验收,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供应商也应积极配合工程承包商的验收工作,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要求。

5.风险防范:工程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风险防范,避免出现供应商无法按时交付材料的情况。同时,供应商也应加强自身的风险控制,确保能够按时交付合格的工程材料。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材料的供应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双方也应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篇三

  需方(甲方):北京贸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北康装料经营部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 ¥1005000 元。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 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 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篇四

  买方(甲方):江苏西团建筑有限公司大丰港瑞安名邸(医院)项目部 卖方(乙方):胡昔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大丰港瑞安名邸

  2.工程地点:大丰市大丰港南阳中学对面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要求 按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自第一批货物送达工地点验完成,甲

  方在一个月内付清该批货款,以此类推。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壹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货物交接地点:大丰市大丰港瑞安名邸工地。

  3.收货人:彭池生、石诗文。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2.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六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3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百分之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供货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违约方承担诉讼中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财产保权费等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 份,甲方1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篇五

  采购方:

  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总价:元人民币(小写)总价:元整(大写)

  第二条、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材料质量: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验收方式: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执两份。

  采购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

  供应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号:

  年月日

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篇六

  供方:

  需方:

  根据工程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制作内容: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品种来完成需方的制作任务;

  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保修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供方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仅指所供的各种);

  第三条:合同总价

  本次合同的总价为(暂定)人民币:元整(¥00.00元);该费用包含各项税金,运费、卸货等一切相关的费用,开具国家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且必须保证送达现场的为新货正品,包装完好。

  第五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及供货方法

  1、产品的供货单位:

  2、供货方法: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货物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至需方工地,卸货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期限

  由需方提前天通知供方将所需的的数量、规格、品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第七条:付款方式

  1、货到需方工地,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供方提供与本合同商品等额的合法元整(¥00.00元)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2、本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整(¥00.00元)作为保质金(质保金无利息),保质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通过需方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供方产品无质量问题,供方提出付款申请,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转帐支付给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第八条:产品的验收

  1、货到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无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更换合适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需方经过检验认为供方产品表面或者质量存在瑕疵的,有权要求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在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后,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供方负责将产品提交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若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经过检验不属质量问题的,需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由供方先行承担;

  3、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需方当场验收并签署了确认书,但需方在使用该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按照本条第2点来处理。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方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的发票后,需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扣除%质保金后)即人民币验报告、3C认证等相关产品资料;资料不齐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齐资料后才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标的物交付需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款项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3、供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应照数补交。需方不需要,则供方不用继续供货。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时交货的,则供方应付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4、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一律作退货处理,供方除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逾期的违约责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

  第十条:保修以及保修期

  1、保修期:本批产品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因供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或维修;

  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安全问题,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查看并及时向需方出具正式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后不按时到场,或在收到供方书面通知8小时内未给需方正式的书面处理意见,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供方承担维修等各种费用,并可以要求供方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需方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供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双方约定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材料签收单一式五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供方、需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供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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