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申请书批复 篇一
尊敬的XXX:
我已经收到了您的辞职申请书,并且仔细阅读了其中的内容。首先,我要感谢您在过去的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您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团队中的中流砥柱,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您的辞职申请中,您提到了个人发展的需要,以及对新的挑战和机会的渴望。我完全理解您的想法和决定,并且非常欣赏您对自己职业生涯的规划和追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目标,我们应该尊重并支持彼此的选择。
在您的离职决定中,我看到了您对公司的关心和责任感。您在申请书中提到了您会尽力平稳交接工作,并确保团队的正常运转。这种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让我非常感动。我们非常感谢您在过去的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对团队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公司的政策,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辞职手续,并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离职前与我们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以便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我再次感谢您在公司的付出和贡献。希望您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如果您有需要,我们随时欢迎您回来。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XXX公司领导
辞职申请书批复 篇二
尊敬的XXX:
收到您的辞职申请书后,我深感遗憾。同时,我也理解您对新的机会和发展空间的渴望。作为一家企业,我们一直鼓励员工积极进取,追求更好的职业生涯。您的离职决定我们会予以尊重,并希望您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功。
在XXX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您以优秀的业绩和出色的工作表现赢得了公司和同事们的赞赏。您的离职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损失。然而,我们也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道路和追求,我们应该尊重和支持您的决定。
同时,我也理解您希望能够顺利交接工作并确保团队的正常运转。我们将安排相关人员与您进行交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请您与我们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以便办理离职手续。
再次感谢您在公司的辛勤付出和贡献,希望您在新的岗位上能够继续取得成功。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们将非常愿意再次合作。祝您前程似锦,一切顺利!
此致
XXX公司领导
辞职申请书批复 篇三
屏山公园管理处:
贵处20XX年元月12日关于同意林实同志辞职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关于林实同志辞职的意见,请屏山公园管理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林实同志辞职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
20XX年2月13日
辞职申请书批复 篇四
市人防工程处:
你处《关于刘坤同志申请辞职的报告》收悉。
经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刘坤同志辞职,从2014年1月起,终止一切人事和劳动关系。
请你处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事宜,并配合主管局办理辞职相关手续。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XX年1月15日
辞职申请书批复 篇五
写法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落款构成。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
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 发文机关 + 表态词 + 请示事项 +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 批复不能越级行文, 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
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 而是"转报机关". 如果批复的.内容同时涉及其它的机关和单位,则要采用抄送的形式送达.
(3)正文
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
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
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12新规)。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
。
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
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同时批复必须有针对性的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批复”这种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人治”色彩的公文种类,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慎用。
从既有的批复定义和使用实际看,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依法行政讲究职权法定,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独立的法定职责,需要经过“请示”而为的事项越来越少,上级行政机关面对请示,要看是否有必要“批复”。
对于应当由下级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事项,虽有请示也不应批复(即使需要指导也应采用其他方式)。
这一是便于明晰职权,分清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避免文牍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三是便于管理相对人寻求救济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