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经典3篇】

时间:2019-05-01 07:36:4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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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地区农民养老保险的调研,分析了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旨在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引言

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改进和完善。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选择了某省农村地区的几个代表性村庄进行调研。

三、调研结果

1. 养老保险覆盖率较低: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普遍较低,很多农民并未参加养老保险或参保率较低。

2. 缴费制度不合理:目前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往往是固定金额或比例,而农民的收入普遍较低,缴费负担较重。

3. 养老金水平不足:农村地区的养老金水平普遍较低,难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

4. 养老保险管理不完善: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普遍薄弱,缺乏专业人员和有效监管机制,导致管理不规范。

四、问题分析

1. 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导致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较低。

2. 缴费制度不合理: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过于僵化,无法根据农民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3. 养老金水平不足:由于资金紧张和管理不善,农村地区的养老金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

4. 管理机构薄弱: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普遍薄弱,缺乏专业人员和有效监管机制,导致管理不规范。

五、改进措施

1.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增加养老金发放额度,提高农民的养老水平。

2. 调整缴费制度:制定灵活的缴费制度,根据农民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调整,减轻农民的缴费负担。

3. 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

4. 宣传推广:加强对农民养老保险的宣传推广,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增加参保率。

六、结论

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目前农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只有通过加大政府投入、调整缴费制度、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和宣传推广等措施的实施,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提高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整体水平。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可行性分析与对策建议

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地区农民养老保险的调研,分析了农民养老保险的可行性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提供参考。

一、引言

农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地区农民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调研分析,旨在探讨农民养老保险的可行性及其推行对策。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观察和文献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了某省农村地区的几个代表性村庄进行调研。

三、调研结果

1. 农民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强烈: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非常强烈,希望能够获得养老金的支持。

2. 养老保险的可行性较高:通过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可行性较高,有利于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3. 存在的问题:调研发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缴费问题、资金来源问题以及管理问题等一系列问题。

四、问题分析

1. 缴费问题:由于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缴费负担较重,导致很多农民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

2. 资金来源问题:农村地区资金相对紧张,如何保证养老金的支付成为一个难题。

3. 管理问题: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薄弱,缺乏专业人员和有效监管机制。

五、对策建议

1. 缴费问题:建议政府适当减轻农民的缴费负担,制定合理的缴费标准,根据农民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

2. 资金来源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养老金的正常支付。

3. 管理问题:加强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养老保险的顺利运行。

六、结论

通过对农村地区农民养老保险的调研分析,我们认为农民养老保险具有可行性,对于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只有通过减轻农民的缴费负担、增加财政投入、加强管理机构建设等对策的实施,才能推动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发展,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篇三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委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大,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大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二、主要做法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相关办法及保障措施,具体做法是:

  (一)购买养老保险。县政府于2009年4月出台了《xxxx县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永党发[2009]20号),将完全失地并办理农转非户口手续,被征地时年满18周岁,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纳入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由个人缴费和县财政补贴构成。对按规定缴费的失地农民

  一类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直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按现行失地农民养老待遇标准每月300元,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类人员在缴清一次性费用并继续履行续费15年(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以上,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月领取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度自治区月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储存额&pide;120个月。

  (二)实施定额补贴。对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符合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在最后一次征地协议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予以进行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为:

  1、对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缴清15年应缴费用后,为其连续计算15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总额为23828元(其中个人缴费11914元,财政补助11914元)。

  2、对男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30周不满40周岁人员一次性缴清10年应缴费用后,为其连续计算10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总额为15885元(其中个人缴费7943元,财政补助7943元)。

  3、对男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女年满18周不满30周岁人员一次性缴清5年应缴费用后,为其连续计算5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总额为7943元(其中个人缴费3972元,财政补助3972元)。

  (三)加强被征地农民的职业介绍工作。对被征地农民进行积极引导,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同时,协助用工企业在周边农村招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县望远经济开发区结合区内企业招工,优先推荐被征地区域农民就业。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应该说,县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

  (二)财政压力过大。目前,xxxx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xxxx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大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大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

  (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四、几点建议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

  (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

  (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独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

  (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

  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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