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优选3篇】

时间:2013-01-03 05:22:3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利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推进城市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进行了自查工作。本报告将对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期为今后的规划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自查工作主要包括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规划目标的达成情况、规划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规划效果的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通过对各项指标的测算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首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对各项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发现大部分目标已经达到或超过了预期目标。例如,在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方面,我们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和优化农田格局等措施,使得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此外,在城市土地利用方面,我们积极推动城市用地的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有效缓解了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

其次,规划政策的执行情况值得肯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在制定和推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注重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能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例如,我们加强了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土地开发的规模和强度,有效遏制了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资源的行为。

最后,规划效果的评估结果也令人满意。通过对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的观察和测评,我们发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城市建设更加规范和有序,农村发展更加协调和可持续。同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查报告显示,该规划的实施情况较好,目标的达成情况良好,政策的执行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规划效果也值得肯定。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土地利用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此,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规划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篇三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规划基数、上级规划指标落实、规划图数一致及规划数据库等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基数,

辖区土地总面积329661公

顷,其中农用地270180公顷,建设用地36084公顷,未利用地23397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顷,园地860公顷,林地35530公顷,牧草地59公顷,其他农用地19773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96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457公顷。土地总面积及各类用地面积与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一致。

二、上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保护指标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顷。规划安排补充耕地5984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5984公顷;规划控制耕地减少面积3209公顷;低于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减少控制规模3209公顷。文本中安排的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804公顷,复垦增加耕地94公顷,整理增加耕地2086公顷,耕地增加之和与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指标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允许减少耕地1769公顷,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顷,耕地减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级下达的耕地减少量,与规划确定的增加耕地指标一致。规划中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4450公顷,超过或等于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机动指标之和。

(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7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3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9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64公顷以内;规划期间,(QQ个性签名网 http:///)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65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304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共计2188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计912公顷。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内。批注[w1]:1758.97《规划》中上述用地安排严格落实了市级规划确定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

(三)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加强中心城区用地的空间管制,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建设用地616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6160公顷,包括允许建设区3988公顷,含现状建设用地3130公顷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8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172公顷,绿心绿带等其他用地0公顷;中心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之外的用地规模4631公顷,其中限制建设区4631公顷,禁止建设区0公顷。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万人。包括现状人口14万人,规划新增人口16万人。现状人均建设用地224平方米,规划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205平方米。经审查,《规划》安排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分解下达给中心城区新增用地占用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相匹配,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确定,符合《城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三、规划图数一致性检查情况依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1〕号)要求,我局分别对《规划》文本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现状城镇用地面积、允许建中批注[w2]:全市总面积300平方,心城区100平方,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否过大?批注[w3]:控制范围与城乡用地扩展边界总用地规模一致?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等面积进行了检查,经查,文本与附图中涉及各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一致。综上认为,《规划》确定的规划基数、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划文本与图件中涉及的给类用地规划控制规模一致。

特此报告。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优选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