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一
乡镇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近年来,乡镇涉企收费问题在我国各地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涉企收费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我乡镇特别组织了一次涉企收费自查行动,并将自查结果整理成报告,以便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汇报。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主要包括乡镇各级政府机关、相关部门以及乡镇企业。
二、自查目的
通过自查,了解乡镇涉企收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查找问题原因,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三、自查方式
1.收集资料
组织人员收集乡镇各级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相关资料。
2.走访调查
组织人员走访乡镇企业,了解企业在乡镇涉企收费方面的具体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3.数据分析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查找问题所在。
四、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乡镇涉企收费方面的问题:
1.收费项目重复
有些收费项目在不同的政府机关、相关部门之间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给企业增加了负担。
2.收费标准不统一
同一收费项目在不同的政府机关、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收费标准不统一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了不确定性。
3.乱收费、乱摊派
个别乡镇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五、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乡镇涉企收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制度不健全
乡镇涉企收费制度不够规范,导致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在收费方面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2.监管不到位
乡镇涉企收费监管不够严格,相关部门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
3.意识不足
个别政府工作人员对乡镇涉企收费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改进措施
为了解决乡镇涉企收费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乡镇涉企收费制度,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规范收费行为。
2.加强监管
加大对乡镇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3.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乡镇涉企收费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七、结论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对乡镇涉企收费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希望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能够关注这一问题,共同推动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
乡镇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二
乡镇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乡镇涉企收费问题是当前我国乡镇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进一步推动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乡镇进行了一次涉企收费自查行动,并将自查结果整理成报告,以供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参考。
一、自查背景
我乡镇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涉企收费问题也逐渐凸显。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乡镇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决定自查乡镇涉企收费情况。
二、自查目的
本次自查的目的是了解乡镇涉企收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查找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三、自查方式
1.收集资料
我们组织人员收集了乡镇各级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相关资料。
2.走访调查
我们走访了乡镇企业,了解企业在乡镇涉企收费方面的具体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数据分析
我们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查找问题所在。
四、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乡镇涉企收费问题:
1.收费标准不透明
有些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够明确,给企业带来了不确定性。
2.乱收费、乱摊派
个别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3.服务不到位
有些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在收费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导致企业办事效率低下。
五、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乡镇涉企收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制度不健全
乡镇涉企收费制度不够规范,导致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在收费方面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2.监管不到位
乡镇涉企收费监管不够严格,相关部门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
3.服务意识不足
个别政府工作人员对乡镇涉企收费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改进措施
为了解决乡镇涉企收费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乡镇涉企收费制度,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加强监管
加大对乡镇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查处和惩处。
3.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七、结论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对乡镇涉企收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希望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能够关注这一问题,共同推动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
乡镇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三
一、推进清理涉企收费进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及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全省物价系统大力开展清费治乱行动,着力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特别是在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省级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企业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4〕65号),以及《省减负办关于扎实开展企业减负工作的通知》(鄂减负办〔2014〕8号)精神,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在全省及时部署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和检查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抓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紧协调拟定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按照分工,我局主要负责拟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政服务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两个清单,并配合省财政厅拟定“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项目”清单。经过前期紧张的清理核查,在切实摸清底数并多方协调沟通的基础上,现已逐项提出了涉企收费的初步清理意见。经核查,我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11项,拟取消2项(服务价格年审费、铁路护路联防费);省级设立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64项,拟取消8项、放开10项、降低收费标准9项;市州自行设立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32项,拟要求其取消7项、放开13项。目前,正在作进一步的协调确认及审核报批当中,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公布我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二是坚决查处各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在做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拟定工作的同时,我们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通过下查一级、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联合纪检监察、纠风部门重点对违规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包括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检查中,依法查出各类涉企违规收费案件245件,涉及违规金额8511.34万元,已对部分案件实施经济制裁517.18万元,其他案件正在处理之中。另外,去年10月到今年6月份,我们组织对全省20多家商业银行的48家分行的涉企服务收费进行了检查,依法实施经济制裁1.12亿元,其中向贷款企业清退5852.33万元,有力规范了全省银行收费行为,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按照省委、省级政府部署,参与全省组织开展的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还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工作。
二、推进中的难点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国办发〔2014〕30号文件要求,“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但对于具体公开的程序、主体、方式等没有作统一要求,不便于规范操作。
(二)涉企收费种类和项目较多,情况复杂,还有相当部分的收费管理权限在国家层面,但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就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作出进一步的部署,以至于在清理过程中不好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有部分服务项目属于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但因财政经费保障相对不足,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级设立了具有补偿性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事项转嫁给企业埋单,如招投标交易平台收费等。要取消这些服务项目收费,需要相应加大财政投入予以保障,而对于有的地方来说难度很大。
(四)目前还存在着很多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等性质的事业单位,其保障经费来源主要是通过提供经营服务性收费,而且这些服务和收费基本上已经市场化了,如果简单落实“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的政策,将引发大的矛盾。如全省物价系统依据《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级政府108号令)开展服务价格《监审证》年审每年约收费2400万元,占一些基层物价部门工作经费约三分之一,若取消年审费且财政保障不足的话,则会影响基层正常工作运转。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行政和事业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从政策和经费上解决人员安置和社会稳定问题。
(五)目前大量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还依附于行政机关或借助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提供指定服务或变相强制有偿服务,即“明脱暗不脱“。一些主管部门仍存在“隐性前置审批事项”,并且国家最新改革政策将允许一些部门自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民航国内航线货运价格、主要港口的竞争性服务收费、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收费等。要切实规范其涉企收费行为,任务还相当艰巨,单靠物价部门主导取消这些收费项目难度很大,关键是要统一政策,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部门彻底脱钩。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清理工作效率。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细化涉企收费清理政策和操作规则,明确目录清单公布程序、主体、方式等具体规定,制发全国统一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块作为参考,统筹推进全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确定及公布工作。
(二)加快改革,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彻底脱钩,消除隐性前置审批、指定服务或强制服务行为。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对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但尚未形成竞争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其收费标准应按照收费主体性质不同制定有差异的定价原则核定;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形成充分竞争的服务收费坚决放开由市场决定。
(三)加大投入,更好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提供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力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能将体现政府一般管理职能的服务成本转嫁给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强监管,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切实规范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整治行政许可、前置性行政审批收费,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额收费,以及具有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等问题。
乡镇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四
按照你局《关于印发〈20**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咸秦政价发[20xx]24号)文件精神,针对20**年1月1日以来,我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专项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 统一组织
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区物价局(咸秦政价发[20xx]24号) 《关于印发20**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国家、省、市物价等十三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环境监察人员思想认识。同时,通过召开局办公会议,向秦都环境监察大队分解了排污费征管自查任务,层层落实了自查责任。
二、自查的基本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局排污收费工作日趋规范,排污收费管理制度逐渐完备。建立了排污申报年报制度、核定制度、征收制度、行政处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针对申报工作,我局每年重点安排在12月15日之前通知辖区全部排污单位以申报会议的形式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排污申报工作。
针对排污费核定这一关键环节,我局指定监察大队成立了核定领导小组,对辖区规模以上的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具体做法是办公室核定计算,领导小组审定,主要领导签字把关。
票据现有2种形式:缴款书和零星票据。对规模以上单位和有本地帐户的单位,采取缴款书的方式直接解缴至银行。对零星单位或无本地帐户的单位,采取零星票据收取,并于当日向银行解缴的方式上解。票据领用方面,我们建立了领用台帐,并采取“周查月审季清理”的做法,严格开票行为及票据使用行为。
对涉及排污收费工作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宣传教育的前提下,我们坚持“一事一案”行政处罚的办法,严肃追究其环境法律责任。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专门设立了档案室和专门岗位,基本做到了“一企一档”。
2、排污费收缴情况
经过几年努力,我区排污费征收总量持续大幅攀升,由20**年的约20万元的总量增升至当前的逾200万元的排污费征收总量(其中含70万元左右的市属企业排污费的部分)。
20**年总共开征146户,实征2,013,731.48元,解缴率100%。罚没收入13,600.00元,全部已上解。
截止20**年8月31日,我局在排污费征收工作中总共开征94户,实征1,505,069.40元,解缴率100%。罚没收入6200.00元,全部已上解。
三、纪律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局排污收费工作基本规范,虽未发现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征收程序方面还存在排污费核定开单不规范的情形。
2、入库解缴方面个别企业缴纳不足额。
3、管理软件使用方面存在实征收户数与报表户数不符的情况。
四、完善制度 落实整改
通过认真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成立了排污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排污费工作的领导。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测情况,核算排污量
及应征排污费数额,按规定时限将排污费资金解缴入库,定期与财政部门和国库部门对帐,清查和销毁过期作废的收费票据,及时收集整理征管资料并归档。做到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通知书、排污费收据相符一致。
严格执行征管纪律,建立完善的征收报告制度,执行排污申报、核定、征收程序分离制。
2、全面使用软件,专人管理。
确定一名信息员,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使用有关规定,使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系统》对全部排污单位开单,按月、按季核定征收排污费。
3、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排污收费档案,提高征管水平,将征收排污费的所有文书,都根据排污企业做到一企一档,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4、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
做好政策宣传,使排污单位进一步明了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及标准,实行 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在秦都环保网站上将排污收费的标准、核定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对排污大户的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以开展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整改工作为动力,全面提升排污费征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