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投标监督的工作报告【精选3篇】

时间:2019-01-05 06:25:4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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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投标监督的工作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招投标活动也日益频繁。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市场竞争环境,我市加大了招投标监督的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监督措施的加强

为了加强招投标监督,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对各类招投标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招标文件的质量和透明度。其次,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监督机构,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和指导,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最后,完善招投标监督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

二、监督成效的展示

通过以上的努力,我市取得了一定的招投标监督成效。首先,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以前较为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如虚假报价、串标等现象大幅减少。其次,市场竞争环境得到了改善,各类招投标主体更加注重合规经营,提高了交易的公开和公正程度。最后,招投标监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提升了市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部分招投标主体对于招投标规定不够了解,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其次,部分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最后,部分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对招投标主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招投标规定的了解和遵守。其次,加强对招投标监督机构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最后,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

市招投标监督的工作报告 篇二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一些招投标主体对于招投标规定的了解和遵守不够,导致操作不规范。其次,部分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最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二、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对招投标主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招投标规定的了解和遵守。其次,加强对招投标监督机构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最后,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

三、工作计划

为了推进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改进,我市将制定以下工作计划。首先,加强与招投标主体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其实际需求和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其次,加强招投标监督机构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其监督和服务水平。最后,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和公正。

综上所述,招投标监督工作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保障和推动力量,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共同维护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公正。

市招投标监督的工作报告 篇三

市招投标监督的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我们以贯彻《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为契机,综合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会议、文件等媒介,多途径、多层面、多形式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公开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绝大多数都是招标人主动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衔接招标事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我市的国家投资项目基本实现了公开招投标,部分县(市)区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进行了公开招标。

  二是规范招标行为,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对国家投资的项目,我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均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都采取低价中标的办法,并且不使用标底,或标底(预算价)仅在评标中作参考,评标办法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法定专家库中抽取,杜绝了部分监督人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

  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计划、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否则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二是开展事中监督。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

  三是开展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上半年,我们妥善解决了市滨江建设公司、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高坪开发区、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新校区、消防支队7个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了纠正,严肃查处了3起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庆区严肃查处了同仁乡党委、政府在无集体决议、无建设立项批复、无施工许可证、无项目经理,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与一无任何建设资质的村支部书记签订了20余万元的《移民住房修建协议》的行为,对相关责任的追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过加强监管,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我们共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30次,其中公开招标27宗,邀请招标3宗,委托代理17宗,自行招标13宗;公开招标的40个标段概算投资2.07亿元,中标金额1.57亿元,比预算下浮24.17%。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规招标。部分单位不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而以过去的招标实践为依据,违规违法招标。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没有在指定媒介上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有的招标人发放标书到开标的时间未达到法定的20天;有的招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没有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有的没在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结束后也没有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二是暗箱操作。个别招标人针对我们采取的低价中标办法,想方设法排挤潜在投标人,主要表现在:有的针对不同的竞标人,将标段划得过细或过大,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通过提高投标保证金或人为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等办法,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在资格预审中设立考察分或有倾向性的标准,排挤潜在投标人;有的滥用“低于成本”的规定,排挤不中意的投标人。

  三是规避监督。有的招标人不按规定进行招标事项核准,擅自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虽已核准,但未按照核准要求组织招标。,有的“三无”项目在没有完成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好建设资金,甚至连设计都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招标。有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按照要求将有关招标文件送监督部门备案。

  四是招标质量不高。个别项目的招标文件不按照要求编制,资金到位、拨付情况等重要内容不写,搞费率招标;有的项目搞草图招标,导致设计图纸与实际相差较大。这些项目中标后纠纷不断,结算价与预算价相差较大,难以有效控制招标项目的资金投入。另外,我市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普遍较低,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外地高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多以挂靠的方式在我市开展业务,代理水平也不高,难以达到规范招标行

为、提高招标质量的.目的。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我们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招投标法规的宣传,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投标企业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行为、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和净化建设市场的重要意义,促使他们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办事。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招投标的法定程序,项目未依法批准、设计未完成、资金未落实不得进行招标。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规定,招标事项一经核准,招标人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报原核准部门批准。三是加强招标公告发布和资格预审监督。资格预审一般采取强制性标准法,凡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不得采用任何手段限制潜在投标人。四是进一步完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采用无标底评标办法;实行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包干)招标,合理低价中标。五是实行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度。招标文件不得有暂定价格以及留有其他报价缺口的条款。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风险包干系数范围的任何变更,必须得到项目审批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同意,有关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建立完善招投标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并有效开展招投标监督工作。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违规、虚假、规避招标和业主、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及执业人员违规操作和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行为。对以身犯禁、逾越红线者,轻则取消其晋升、奖励资格,重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市招投标监督的工作报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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